空姐小三挨告隔天勾人夫出國玩10天 甜稱「好想親親」

2019年10月4日 07:00

▲▼飛機,乘客,旅客,航空,空服員,。(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李女是某知名航空公司的空服員。(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某知名航空公司的李姓女空服員戀上在新竹擔任餐飲業高階主管的林姓人夫,兩人不僅互傳曖昧訊息,包含「愛你哦」、「想你,好想親親」、「寶貝」等話,她還在確定挨告並收到開庭通知後,與男方一同出國遊玩10天。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李女對林男的愛戀已經到了無法自拔的地步,的確侵害到林妻的權益,最後判她須賠償正宮40萬元。

林妻在判決書中主張,自己與丈夫結婚20年,育有尚未成年的2子1女,原本家庭關係和樂,沒想到2017年間她意外發現丈夫外遇,起初只是傳訊息勸告李女,對方卻不理,還拍攝勾手、緊靠、搭摟等親密照片,毫不避嫌地合影,甚至有不知情的朋友誤會,在臉書留言詢問丈夫,「那位美女是你太太?」

▲▼巧克力。(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林男和李女共遊歐洲,買巧克力當土產給小孩吃,卻聲稱那是同事出國帶回來的禮物。

林妻不滿權益受損,決定提告卻受到家暴,「他(林男)隔天隨即就和李女一起前往歐洲旅遊10天,回國後送給孩子當地的巧克力,說是同事出國帶回來的」,後來又接連發生手機開擴音互訴情意、過戶桃園房產換撤告等事,她實在忍無可忍,這才決定提告求償7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不過,被指控為小三的李女辯稱,自己從未介入他人的婚姻,因為長期擔任空服員,有公司贈與的大量機票可以使用,當然會有頻繁出入境的紀錄,而林男是餐飲業的高階主管,經常有出國考察需求,縱使如此,兩人在3年內也只有3次出國的時間較為接近,至於在彼此臉書按讚,也只是恰巧在境外賞夜景時巧遇,不能因此就認定她是小三,林妻應該先舉證以實其說。

▲▼哭,傷心,憂鬱。(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

▲林妻發動溫情攻勢想勸退小三,卻遭到丈夫家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與本案無關)

新竹地院法官調閱林家的家暴事件通報資料,發現林男曾在知道外遇一事曝光後,返家對妻子大吼大叫,2017年底甚至作勢要打人,還會在子女面前直言,「爸媽離婚沒有什麼不好,只是沒有夫妻關係,但爸媽仍會關心孩子」;接著,法官調閱林、李的對話錄音譯文,發現兩人多次互訴情意,包含「愛你哦」、「想你,好想親親」、「寶貝」、「我在你們家」等,語調充滿愉悅,可見兩人的關係已經超出友誼。

法官指出,李女挨告後收到2019年6月26日的開庭通知,她明知自己已經被列為侵害林妻配偶權的追訴對象,仍執意與林男在2019年6月2日至12日一同出國遊玩,可見她對這段感情已經陷入無法自拔的地步,證明兩人之間的確有不正常的男女交往關係,否則不至於如此行事,最後判她應賠償林妻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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