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突叫一聲「岳父」!他一問才知小五女兒遭性侵 女童:爸拿刀要砍乾爹

▲▼母女,女孩,傷心,女童。(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小美證稱,「乾爹叫我不能說今天發生的事,我因為害怕也不敢講。」(圖/示意照/翻攝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男子阿明(化名)出獄後寄宿朋友家,沒想到竟在車上性侵朋友的11歲外甥女小美(化名),事後還叫小美的父親「岳父」,讓小美父親因此起了疑心,全案才曝光。小美證稱,看到爸爸拿刀子要砍「乾爹」。法官判阿明8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阿明因妨害性自主、詐欺、恐嚇取財、竊盜等案件,經判刑10年6月確定,於2016年5月縮短刑期執行完畢後,前往小美的住處找她的舅舅,因此認識同住在一起的小美一家人,並將戶籍設在對方家,和4人同住約一年時間。

後來阿明雖搬離,但仍不定時前往小美家中和小美爸爸、舅舅喝酒聚會;他還要求小美叫他「乾爹」,若見她未依照自己的指示行事,就大聲辱罵對方。

2019年1月某天下午,阿明又來小美住家和小美父親喝酒,得知她要去同學家中玩耍,佯稱可順路載一程,後來先到某咖啡廳。小美媽媽打給女兒,發現女兒沒去同學家,因此到咖啡廳要把人帶回家,結果被阿明拒絕且辱罵,雙方爭吵長達1小時,她只好無奈同意對方將女兒送回家。

▼小美慘遭借住家中的「乾爹」性侵。(圖/達志/示意照)

▲女童,性侵 。(示意圖/達志影像)

未料,當天傍晚,阿明明知小美就讀國小5年級,載她到某處工廠附近路邊,在副駕駛座上性侵得逞;她因劇痛而多次呼喊「很痛」,及微微扭動身體表示拒絕,但對方仍置之不理。

阿明逞慾後送小美回家,當天晚間9時和小美父親喝酒時,叫對方「岳父」。小美父親驚覺有異,叫妻子詢問女兒後才知道女兒遭蹂躪,氣得報警。

小美母親證稱,當時在咖啡廳和阿明吵架,對方口氣很不好還罵她三字經,一直說他是女兒的乾爹,為何不能帶女兒出去,一直在盧,她在那邊待了快1個半小時。

小美證稱,當時乾爹停車後,把她的椅背弄倒,還叫她把褲子脫掉,「我覺得很奇怪,但怕他罵我,不敢問他」;回家路上,「乾爹叫我不能說今天發生的事,我因為害怕也不敢講。」

▼小美原本要到同學家玩,未料被乾爹伸出狼爪。(圖/示意照/翻攝123RF免費圖庫)

▲▼示意圖,性侵,暴力,成人,女,女孩,挫折,哭,焦慮,獨,悲傷,鬱悶,暗,孤單,創傷,情緒,哭,情緒(圖/123RF)

小美說,當天吃完飯回房間看影片時,被媽媽問乾爹是否有對她做什麼事情,「我說有,媽媽很激動問我為何沒有保護自己,拉著我要去報案。在要出門之前,我看爸爸拿著刀子要砍乾爹,媽媽有去阻止。」根據驗傷單,小美下體有挫傷及紅腫。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被告曾與小美及其父母同居,兩人間具有家庭成員關係,本應盡長輩之職細心呵護甲女;然不思及此,明知小美是就讀國小5年級、未滿14歲幼齡女子,生理心智尚未發育完全,竟為逞獸慾強制性交,犯罪情節實令人髮指,對小美身體及心靈健全造成難以磨滅傷害與陰影,恐損及日後她對正確兩性關係、家庭觀念認知與觀感。

法官痛斥,被告所生危害甚鉅,犯後未與告訴人和解,賠償其等所受損害,且僅坦承部分犯行,然認其未見對自身犯行確有反省與悔過之意,實不宜寬待。法官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累犯,判8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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