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內燃機才是車? Jaguar 建議牛津英語詞典重新定義「車」

圖文/7car 小七車觀點

Jaguar 近日建議牛津英語詞典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OED) 及牛津詞典網站 (OxfordDictionaries.com) 修正「汽車」(car) 一詞的定義,以便迎合電動車時代的來臨。

現行牛津英語詞典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OED) 及牛津詞典網站 (OxfordDictionaries.com) 將「汽車」(car) 定義為「以內燃機引擎帶動的道路車輛」,但 Jaguar I-Pace 在今年 4 月拿下世界風雲車 (ICOTY) 殊榮,若依照該詞典定義,無法符合 car 的範疇,顯見詞典有修正的必要,對此 Jaguar 已向牛津詞典官方提出正式書面申請。

I-Pace 在前後軸搭載 2 組電動馬達,縱效最大馬力為 394 匹,峰值扭力為 694Nm ,0-100km/h 加速需時 4.8 秒,同時 2 組馬達能夠確保車身的重心以及 50:50 的重量分配,一起運作時也可以提供全時四驅的作用。而容量 90kW 的鋰電池充滿電之後最高可以提供達 480 公里最大續航里程。

充電方面,原廠聲稱採用標準 230V / 32A  家庭插座需 10 小時充至 80% 的電量,但若使用 DC 100kW 的充電器能夠在 45 分鐘內將電力由 0% 充至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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