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外送規範加強!外送包「違反2因素」至少罰6萬元…已強制登錄

記者鄒鎮宇/台北報導

外送平台興起,路上到處可見外送人員的蹤跡,但經濟部與交通部針對平台的定位看法不同,導致部分權責難以歸屬。對此,衛福部直接將外送平台列為「食品物流業」,規範7月強制登錄,且外送員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及餐飲定型化契約,違者罰款6萬元至2億元。

經濟部表示,目前外送分為兩大類別,其一為餐廳自行雇用外送員,第二種為新興的外送平台,前者本列為經濟部管轄,而後者屬於運輸服務,應歸交通部所管。

▲▼美食外送規範加強!外送包「違反2因素」至少罰6萬元…已強制登陸。(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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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的11間食品物流業者都已進行登錄。(圖/東森新聞)

▲▼美食外送規範加強!外送包「違反2因素」至少罰6萬元…已強制登陸。(圖/東森新聞)

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林蘭砡指出,針對外送平台已在7月啟動相關管理措施,所有的食品物流業者都須依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登記填報人、食品業者、運輸工具及倉儲場所等四大項基本資料,倘若發生食安事件才可迅速掌握情況。

另外,國內現有的11間食品物流業者,皆已全數登記完畢,若未依規定登錄,將罰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鍰。

▲▼美食外送規範加強!外送包「違反2因素」至少罰6萬元…已強制登陸。(圖/東森新聞)

▲外送員倘若沒依食安法規範,最高可被罰款2億元。(圖/東森新聞)

林蘭砡說,外送機車加裝的箱子內,冷熱食物不可混放,且箱內需保持整潔,倘若不合標準,第一次將會勸導、要求限時改善,第二次則會依違反食安法第8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開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鍰。

此外,美食外送員的勞動權益部分,由於勞資雙方沒有契約關係,也未收到任何的相關申訴案件,倘若勞動法要進一步保障外送員,就要大規模檢討勞動法,現階段仍以觀察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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