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魚出沒請愛惜!老司機論壇PO「15歲幼齒魚訊」 網路警察發現G了

▲▼基隆男PO出未成年「幼齒魚訊」,遭網路巡邏警方發現。(圖/記者莊智勝翻攝)

▲何男在論壇PO出未成年「幼齒魚訊」,遭網路巡邏警方發現。(圖/記者莊智勝翻攝)

記者莊智勝/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何姓男子透過臉書與15歲少女多多(化名)熟識,在得知多多有意援交後,何男明知少女未成年,卻仍透過手機在論壇PO出「魚訊」為其拉客,甚至還寫下注意事項「新魚出沒請愛惜!」在網路各大論壇巡邏的警方發現後,立即傳喚2人到案,並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何男起訴。

判決書內容指出,何男透過臉書與少女多多相識,明知多多當時年僅15歲,但卻還是幫忙PO出魚訊拉客。107年4月27日,何男得知多多有意援交,當即利用手機在「貓都論壇」幫忙曝光,以「基隆幼齒魚」為題發文寫下魚訊「魚名:多多、身高/體重/年齡/罩杯:155/40/18歲/C杯、時間/價格/次數:4K/2H/1S(即每次性交代價新臺幣4000元,時間為2小時)、注意事項:新魚出沒請愛惜!」文末還留下多多LINE聯繫方式、電話號碼。

何男到案時坦承確實曾在論壇PO文,但稱是多多向他訴苦,表示找不到工作、想要去援交,因此他才會仗義相挺,替她在論壇PO文「打廣告」,「我這樣單純是幫她,沒有從中得利,而且客人都是直接跟她聯繫!」

少女多多也替何男求情,坦承自己確實有請何男幫忙PO文,但她並未給予任何好處,且何男也沒有介紹客人成交過,在廣告PO出後,她所接的仍是原本之前的客人。

基隆地院法官審酌後,認為何男並無前科、素行良好,但其明知多多位滿18歲,對於性自主決斷能力尚未成熟,仍是透過網路散布對價性行為訊息,法紀觀念顯有偏差,但考量何男犯後態度良好,已表示悔悟,因此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以示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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