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上人妻表姊摩鐵「壞壞11次」 被分手他嗆:請姊夫「呷慶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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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弟迷戀人妻表姊被分手,竟惱怒要請表姊夫吃「慶記」。(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negativespace)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高雄男子阿文(化名)因迷戀已成少婦的表姊姿色並展開瘋狂追求,沒想到兩人竟發展成不倫戀及婚外情,並多次相約到摩鐵辦事,2018年5月,表姊有意斬斷戀情,卻被表弟恐嚇要讓表姊家人「吃慶記」,並以此逼迫表姊離婚,因事情鬧大表姊夫一直到報警後才發現,高雄地院判處阿文拘役100天並易科罰金10萬元,緩刑2年。

判決指出,阿文平日以製茶工作為業,2018年3月對已婚的表姊透過LINE展開熱烈追求,沒想到兩人竟陷入熱戀,從4月到6月間在台中、南投、鳳山、左營的等地的汽旅內發生約11次關係,不過,表姊最後表明不願維持關係,阿文於是出言恫嚇「妳家還有妳小孩在哪裡,我都知道」,並以此威脅表姊跟自己見面,某日要前往南投摩鐵途中,因表姊又提分手,竟在車上打電話給友人表示要取槍,緊接著又表示,如表姊不離婚就要請表姊夫吃「慶記」。

甚至在6月2日當天,阿文又打電話恐嚇表姊「不出來就試試看」,讓表姊心生畏懼因而出門赴約,直到6月9日當天,表姊夫察覺有異,為何妻子與表弟出門未歸,直到報警後才發現原來是遭恐嚇後才出門,且表姊也反咬遭表弟性侵,但法院審理時,卻對被表弟性侵的說詞反覆。

法官也進一步發現,表姊在婚外情過程中曾多次攜幼子一同赴約,又自付住宿費用,且發生性行為隔天又一同出遊,因此認定阿文的性侵罪證不足,審理後,依恐嚇罪判阿文拘役100天,加上事後也與表姊、表姊夫和解,諭知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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