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案更一審 曾威豪出庭失控喊「我家快破產了」

▲▼▲夜店殺警案,主嫌曾威豪、劉芯彤。(圖/記者楊佩琪攝)

▲夜店殺警案主嫌曾威豪、劉芯彤,更審期間向法院喊「我家快破產了!」(《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震驚社會的台北市夜店殺警案,台北市信義分局員警薛貞國下班時間到信義區夜店關切聚眾事件,卻被70多名黑道份子持棍棒及刀械圍毆致死。主嫌曾威豪、劉芯彤等人涉案部分,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高等法院30日開庭審理,曾威豪、劉芯彤否認犯罪,提到賠償,曾威豪甚至還當庭說「我家快破產了!」

本案緣於2014年9月13日凌晨,臺北知名燈具友昌實業小開曾威豪與當時的女友劉芯彤(事後結婚)夥同黑幫份子,到北市東區ATT大樓6樓知名夜店「Spark」消費,因與鄰桌客人發生衝突遭夜店安管趕離。曾男與劉女當晚透過群組號召「中山聯盟」成員回來報復,夜店圍事隨即聯繫薛貞國到場幫忙。當天休假的薛貞國與同事莊瑞源來到夜店,薛貞國到場時氣勢凌人,一腳踹向曾男。曾男暴怒之下烙人動手,數十名黑衣人持棍棒、紅絨柱等物品圍毆,薛在3分鐘內遭致命攻擊,黑衣人最後一哄而散,支援警力趕到場,緊急將薛送醫後不治。案發後引起警政機關重視,檢警陸續逮捕70餘人到案,並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依照殺人、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等罪,將68名被告判刑,其中主嫌曾威豪判刑8年6月、劉芯彤9年。案件上訴二審後,二審改認定主要被告均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其中曾威豪改判10年、劉芯彤維持9年。案件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3月間將曾、劉等9人涉案部分,撤銷發回更審。

更一審於30日再度開庭審理,曾威豪、劉芯彤均否認犯下殺人罪、妨害公務、傷害致死等罪。曾男強調,他沒有攻擊夜店安管,也不知道薛貞國是警察,另外他承諾賠償500萬元,至今已賠償445萬元;另外劉女則說,她沒有指揮攻擊安管,承諾賠償150萬元,目前也已賠償64萬元。

法官詢問同案另名被害人員警莊瑞源也被毆打,曾男是否願意和解。曾威豪立馬回說「我家快破產了!」法官追問曾男家計問題,但律師隨即接口,制止曾男再次發言,曾男也沒對破產的問題繼續說明。法官諭知下次開庭繼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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