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家台灣網媒照抄中國官媒「拔蔡」 陸委會:舉證「染紅」有難度

▲陸委會副主委陳明祺。(圖/記者蔡紹堅攝)

▲陸委會副主委陳明祺。(圖/記者蔡紹堅攝)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大陸國台辦旗下的「中國台灣網」9日發題為「今日蔡當局霸道拔『管』,明年民眾輕鬆拔『蔡』」文章,被23家台灣網路媒體直接轉貼,遭質疑紅色勢力滲透。對此,陸委會副主委陳明祺25日表示,將進行行政、司法調查,但調查身處海外網媒和舉證「合作行為」上,有一定的難度。

據了解,刊登在「中國台灣網」的文章指出,蔡政府不滿具有國民黨籍的管中閔擔任台灣大學校長,因此開始「排除異己」,對於這次「拔管」行動,目的就是要打壓、羞辱國民黨,使其小黨化,從台灣政壇上漸漸淡出。

然而這篇文至少被貼在23家台灣網媒上,不僅標題、內容一致,甚至連許多「繁轉簡」的錯別字都沒修正。據公民記者林雨蒼此前披露,「中國台灣網」是由中國「廈門納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經營,而23家全文照抄的台灣網媒,其中有15家是由「指動傳播科技有限公司」經營,這間公司的老闆,今年4月22日還去參加在上海舉辦的首屆「海峽兩岸新媒體產業發展研討會」。

▲▼23家被指染紅媒體。(圖/翻攝公民記者林雨蒼臉書)

▲23家被指染紅台灣網媒。(圖/翻攝公民記者林雨蒼臉書)

至於此案將進行的行政調查的部分,陳明祺25日在例行記者會上指出,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之1條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許可,不得為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違者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連續處罰。

另一方面,針對司法調查,陳明祺表示,除了《社會秩序維護法》外,主要依據《國安法》第2之1條及第5之1條的規定,「人民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為下列行為: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違者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5千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

不過,最後他還是強調,這23家網媒有許多不見得在台灣內部,造成調查上有一定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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