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勇警李承翰殉職 銓敘部通過「最高等級因公撫卹」

李承翰(圖/翻攝臉書)

▲李承翰。(圖/翻攝臉書)

記者楊亞璇/台北報導

鐵路警察李承翰不幸殉職,李承翰之遺族,申請「執行逮捕罪犯艱困任務時,仍然不顧生死奮勇執行任務,以致死亡」之因公撫卹,銓敘部17日下午召開因公審查小組會議,確定以最高等級之因公撫卹辦理,據了解,一次撫卹金加月撫卹金,約1200多萬元。

銓敘部政務次長郝培芝指出,李承翰年資不到五年,但因他符合55條相關規範,擬制15年年資做計算,遺族的月撫卹金,有20年共240個月,一次撫卹金加發50%,至於實際金額,涉及個資,不方便對外揭露,會依照法令給予相關給付標準。

銓敘部表示,李故巡官於本年7月3日晚間處理臺鐵自強號旅客補票糾紛時,面對車廂內情緒失控並持刀攻擊之犯嫌,以當時之情境,確對其生命安全構成極大威脅,仍奮勇執行職務,其遭犯嫌刺殺後,冒著身受重傷而可能致命之風險,全力箝制犯嫌行動,防阻危及車廂內其他乘客之安全,終致傷重不治犧牲個人性命。

銓敘部表示,經因公審查小組審閱相關事證後,與會委員一致認定李故巡官的死亡原因,足可符合法定最高等級之撫卹標準。銓敘部表示,將依因公審查小組的決定,儘速審定本案,並對於李故巡官英勇殉職表達感佩與最高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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