髮廊小妹變身律師樓老闆「狠撈5700萬」 竟因假機油案曝光

▲北屯某法律事務所。(圖/翻攝自Google map)

▲尤、陳夫妻違法經營律師事務所,台中地檢依違反律師法起訴,查扣2人名下不動產、帳戶。(圖/翻攝自Google map)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檢調單位2018年5月底偵辦,自稱汽車專家的陳男販售假英國進口機油一案,竟查出律師幫羈押中的陳男夾帶6張紙條串證,進而發現陳委託北屯區某法律事務所,幕後尤姓老闆娘並無律師資格,與陳姓丈夫自2004年起非法經營律師事務所。檢調追查,陳、尤夫妻違法經營律師事務所,近8年時間內就賺入高達近5千700餘萬元;台中地檢署依違反律師法起訴尤、陳,並聲請查扣2人名下不動產、金融帳戶,尤、陳2人不服提起抗告,但台中高分院認為經核並無違誤,駁回抗告。

此案為檢方去年5月底偵辦陳男販售假英國進口機油一案,陳被收押禁見後,檢方前往搜索廖姓會計住處,在廖女皮夾內查獲陳男從看守所書寫上串證等內容的6張小紙條,及北屯法律事務所事務長尤女名片、匯款到顧問公司帳戶的116萬元的律師費單據。

承辦檢察官認為有異,追查發現尤女非律師,卻僱用律師執行業務,2006年曾被告發但當時獲不起訴;起訴書指出,尤原從事美髮業,之後進入多家律師事務所擔任客服,1999年到台中某法律事務所負責總管職位,2004年起尤與陳姓丈夫承接該法律事務所成為「幕後老闆」,尤掛名律師特助、陳則為執行長,而事務所的所長,尤自2006年底,以每月8萬元薪資聘請龔姓律師擔任。

2006年間尤女被告發涉嫌違反律師法,該法律事務所立即改名並搬遷到北屯區一棟民宅,以企管顧問公司名稱成立,由陳姓丈夫擔任負責人,再簽立假租約將辦公室租給龔男,尤、陳2人對外以事務長、執行長名義拜訪客戶接案,再轉由律師辦理。

2018年5月間台中檢調搜索該法律事務所,帶回相關帳冊,查出尤自2004年開始非法經營,陸續僱用10多名律師,近8年來應收帳款高達5千700萬元,認定為非法經營的犯罪所得,聲請查扣陳名下價值近2500萬餘元法律事務所不動產、尤及法律事務所帳戶,雖尤、陳2人不服提起抗告,但台中高分院核閱相關資料、筆錄,認為尚無不合,駁回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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