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機車未來擬徵收「汽燃費」 交通部:列入政策參考

▲▼汽車,機車,公路,汽燃費。(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台灣目前徵收汽燃費的方式以「排氣量」大小為依據。(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為響應全球環保趨勢,台灣電動汽機車比例逐年攀升,不過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仍免徵汽燃費,外界不斷出現隨里程、車輛總重徵收較公平的聲音。運研所近日提出「汽燃費制度檢討」並提報交通部,建議短時間內維持現狀,但當電動車比例達一定程度,應納入隨車徵收對象。交通部回應,部已核定這份研究報告,會作為未來政策參考,但現階段的現狀不會改變。

台灣目前徵收汽車燃料費的方式以「排氣量」大小為依據(隨車徵收),不過國外已有許多國家走向隨「里程」徵收,因此外界近年來不斷出現是否據使用者付費原則,隨里程、車輛總重徵收較為公平。運研所去年開始接受交通部委託,進行汽燃費徵收方式研究,內容已於6月提報交通部,交通部已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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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燃費制度檢討」報告指出,隨車徵收(以里程及車重計費)較能公平反映道路使用及破壞程度,是目前國際上道路費制研究方向,不過短期內全面實施仍有難度,因為費用高昂,且各項技術應用於全面收費都還在測試當中,以車重計費分也需建立資料庫及登錄制度。

因此,運研所認為,現況的隨車徵收是最適合的制度選項,符合公平性,現行法規依據不同車種在各汽缸數分級下設定行駛里程,已反映大小客貨及營業自用等車種間使用量差異,也適度反映同一車種內汽缸數較大者其車重通常較重的情形;其次也吻合簡易便民、財源穩定性、適法性等。

運研所建議,在現行制度下提出優化,短期可把汽車燃料使用費(汽燃費)改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費」,導正民眾對於現行費收制度的觀念,並檢討汽柴油車費率,檢討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費用是否疑對柴油用車給予優惠,考量漸進調整符合公平原則。

運研所也說,目前國際間已開始研議對電動車輛徵收道路使用費,建議研議當電動車輛比例達到一定程度時,應納入隨車徵收對象,以符合公平原則及確保道路養護財源。另外,針對長期目標準備工作,運研所建議,先完備「車重」、「車行里程」資料庫,作為未來改制前建立費額架構基礎。

長期目標中,運研所也提出,建立「車輛資料認證機制」,除了可以防止里程竄改,同時還可以避免消費者因車輛資訊不明,誤判車輛適駕性而危害公共安全,並持續關注國外道路費制及里程自動計報收費案例發展,自小規模制大範圍分階段測試,再檢討推動。

交通部回應,部已核定運研所研究案,未來將提供給立委參考,也會納入未來政策研擬參考,但未來仍待評估相關細節,現階段的現狀不會改變,今年尚不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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