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貧偷2顆茶葉蛋「輕」判3月 法官也怒了:苛刻!可宣告免刑

▲坪林,坪林茶業博物館,良心饅頭店,坪林老街,坪感覺,老街茶葉蛋,水柳角68號 。(圖/記者彭懷玉攝)

 ▲高雄超商女員工偷吃2顆茶葉蛋被判刑3月,台北法官罵判決「苛刻!」(示意圖為資料照,與本案無關/記者彭懷玉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高雄方姓女子在超商工作時,連續2次偷拿店內販售茶葉蛋,並躲在櫃台內偷吃,法官審理後考量方女家境貧寒、領有重大傷病卡,判處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判決連日在網路引發議論,雄院發新聞稿澄清「已是最低刑度」,讓其他法官看不下去,批高雄法官「太過苛刻!本件其實是可以做免刑宣告。」

高雄地院判決指出,方姓女子是在2018年7月間,偷吃2顆茶葉蛋價值共18元,行為確實觸法,但方女無前科紀錄,加上家境貧寒及領有重大傷病卡,考量「情輕法重」,於是引用《刑法》第59條,把刑度從法定最輕的6個月,減輕到2罪共執行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不少網友質疑判刑過重,清貧人家偷吃2顆茶葉蛋,代價竟高達9萬元,高雄地院特別在16日發澄清稿表示,「已經是法律允許法官判處的最輕法定刑度,如果再低於此一刑度,就是違法判決。」

對此,北部1名法官舉1件胡姓男子被控偷走賣場6千多元商品案為例,該案法官林孟皇考量胡長年罹患恐慌症等精神疾病,過度的司法程序與刑罰介入,對他而言無異於是將其推入深淵,對於社會亦屬危害,因此認定胡涉竊盜,但只有減刑也太重,依《刑法》第61條第2 款規定,免除其刑。該法官因此批高雄法官判決方女偷茶葉蛋案「太過苛刻!本件其實是可以做免刑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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