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小孩用人藥!食藥署藥師「3點共識」:有條件同意雙軌制

▲獸醫師幫毛小孩健檢。(示意圖/記者陳靜攝)

▲獸醫師幫毛小孩看病示意圖。(圖/記者陳靜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毛小孩用人藥爭議不斷,衛福部食藥署今(18)日上午邀請藥師公會進行協調,經過2小時半充分溝通與理性對談後,總共達成3點共識。藥品組副組長吳明美表示,會在這週內行文給法務部,要求解釋動物用人藥到底適用《藥事法》亦或《動保法》,也已針對動物用處方箋訂出格式草案。

依據現行《動保法》第4條第2項規定,當動物治療藥物不足時,獸醫師可使用經中央公告的人類藥物,但必需填妥診療紀錄與使用動物種類。目前食藥署已正面表列597項動物用人藥,總計許可證達5700餘張,佔人類用藥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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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防檢局邀請獸醫師公會、藥師公會召開第一次會議,結果不歡而散,食藥署為了因應藥師公會提出的動物用人藥不符合《藥事法》第50條規定,訂出雙軌制,讓民眾可持處方箋至社區藥局領藥,獸醫師也可自行購買597項農委會公告的人用藥物。

吳明美表示,上午藥師公會共派6人出席,古博仁理事長、曾中龍秘書長皆到場參與。藥師公會「有條件」同意雙軌制,但要求須先經法務部解釋適用條文,否則須修改《藥事法》第50條,才能讓獸醫師直接跟藥商買藥,此為第一點共識。

藥,藥物。(圖/達志/示意圖)

▲毛小孩用人藥!食藥署藥師「3點共識」:有條件同意雙軌制。(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此外,食藥署也針雙軌制第二軌,與藥師公會導論出動物用藥處方箋格式,方便社區藥局藥師辨識,此為第二點共識。最後一點共識則在已訂定的597項藥品,藥師公會希望農委會進行盤查,若已有動物用藥許可證者,就不能使用人藥。

吳明美表示,經側面了解,獸醫師喜歡用人藥的原因不外乎便宜、效果佳,衛福部會建議農委會,可就597項常用人藥品項,鼓勵藥廠轉申請動物用藥,而不是說動物用藥許可證張數不足,才會跑來用人藥。

由於這些人藥已完成食藥署上市審查,可幫農委會精簡審查流程。藥師公會對此表示贊同,但希望農委會若召開人用藥轉供動物用藥諮議會,可邀請藥師公會列席參與。

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古博仁會後受訪時表示,藥師公會一向都願意協助,讓毛小孩有藥可用,對於食藥署將行文要求解釋法律樂見其成。

秘書長曾中龍也提到,藥師公會從很久以前,就支持讓毛小孩有藥可用,公會大致上贊同食藥署雙軌制,但不能逾越母法;他也強調,公會從來就沒有要求獸醫師釋出調劑權,但希望能在不牴觸法律前提下,有相關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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