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報加班費去撩人妻又騷擾女下屬 法官陳梅欽遭免除職務

▲司法院外觀▼。(圖/記者屠惠剛攝)

▲司法院職務法庭,今日判決免除陳梅欽法官職務。(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士林地院民事庭前法官陳梅欽,在前年底到去年初的2個月內,晚間與有夫之婦到餐廳吃飯,但他還申報加班、領加班費,總計18次飲宴報了22小時加班;另外又在2012年在與同事餐敘時,不顧在場有多名女性,仍解開胸前衣扣,露出胸肌。職務法庭審理後,6日判決免除陳梅欽的法官職務,轉任其他職務。

陳梅欽現年56歲,是司法官訓練所33期結業的司法官,他原本為陸軍官校二年制專科班,服役8年半退伍後,考上輔仁大學法律系,大學畢業即通過司法官考試。因為長期在軍中訓練的關係,身材高瘦的陳梅欽,當年被認為是士院的「黃金單身漢」。

但他14年前爆發性侵女網友事件,網友稱他「網路男蟲」法官。司法高層均認為是他感情生活複雜所引起,最後將他記大過、留職停薪5月,陳梅欽於2006年復職。但去年又爆發浮報加班費、利用加班名義偷吃人妻的事件,不僅如此,也被查出他將女方帶進辦公室幽會。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調查後,去年8月間決議將他送監察院議處,陳梅欽得知將被議處後,火速辭去法官職務,轉任律師。

至於監察院調查後,還查出他在2012年與書記官辦理迎新送舊的餐會中,公開對2名20多歲的女書記官說「露事業線(指乳溝)」、「事業線也不錯」等言語,另外更當著大家的面,解開自己衣扣,露出胸肌炫耀,說自己大學時代做過救生員,胸肌很大,場面一度尷尬。監察院因此決議將他送職務法庭審理。

職務法庭於6日做出判決,認為他浮報加班費的部分,「嚴重辜負司法行政為保障審判獨立所建構的制度性善意,.....而嚴重損害法官職位之尊嚴,且讓人民對法官是誠實、正直,會公平、公正審判之職務信任,大大懷疑,顯係不當而損害司法形象之行為,並達情節重大程度。」另外露胸騷擾的部分,「冒犯、騷擾言行,有利用權勢意味、無性別平等意識、對尊重女性無感;造成2書記官之明確傷害、人格尊嚴受損與心理陰影」因此最後判決免除陳梅欽法官職務,轉任其他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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