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18人罹難普悠瑪翻覆案! 司機尤振仲「過失致死」起訴

記者游芳男、林妍君、林昱萱/宜蘭報導

發生於2018年10月21日的普悠瑪翻覆案,當時造成18人罹難、267人受傷,而宜蘭地檢署經7個月調查後,6日司機尤振仲被依過失致死起訴,而檢方也於11時說明案情。另外,除了尤振仲以外,台鐵局機務處副處長、台鐵局綜合調度所所長,也都分別被起訴。

▲▼18人罹難、267人傷的普悠瑪案 宜蘭地檢6日將重大說明?!。(圖資料照/記者游芳男攝,下同)

▲18人罹難、267人傷的普悠瑪案 宜蘭地檢6日說明案情。(圖/資料照/記者游芳男攝,下同)

這起事故發生在2018年10月21日,當時台鐵6432次普悠瑪號,在宜蘭蘇澳新馬車站出軌翻覆,不幸釀成18人罹難、267人輕重傷,而48歲司機尤挀仲被宜蘭地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聲請羈押禁見。

▲▼18人罹難、267人傷的普悠瑪案 宜蘭地檢6日將重大說明?!。(圖資料照/記者游芳男攝,下同)

重大傷亡發生後,10月22日深夜10點40分許,宜蘭地院隨即召開羈押庭審理。尤男在庭內問訊時態度消極、低落,雖在場有家屬請來義務律師陪同,但尤男卻果斷表示「不需要律師」、「不用了!」,讓家人相當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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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人罹難普悠瑪翻覆案! 司機尤振仲「過失致死」起訴         。(圖/記者游芳男攝)

▲檢察官說明案情。(圖/記者游芳男攝)

因尤男家人向地院表明有聘請律師,法庭人員等到23日凌晨0時許,尤男家人委任律師才趕到地院,但遞交空白委任狀給尤男簽字時,卻被尤男強烈拒絕,也不願在委任狀簽字,讓律師無法參與開庭。

此外,宜蘭地檢署於6日偵結,司機尤振仲被依過失致死起訴,而檢方將於11時出面說明案情,另外這起案件也引發各國媒體關注,因此檢方除了發布中文版新聞稿以外,也將發英文版的新聞稿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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