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鉅/誰喬中華郵政物流案?先別急著喊陰謀論

▲PChome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昨日對「中華郵政物流園區物流中心公開招租案」回應外界質疑。(圖/記者黃克翔攝)

●王明鉅/台大醫學院教授。

中華郵政公司昨天光速撤換了總經理。網路家庭公司董事長也火速發表了聲明。原因都是為了中華郵政公司的「中華郵政物流園區物流中心」案。大家先別去猜誰是有力人士,大家不妨先檢視一下事實。

到底中華郵政公司當初的招標須知是怎麼寫的?

從網家公司的聲明,網家公司是被評選為序位第一。他們真的可以把中華郵政要出租的單位,一口氣全部租走嗎?對當初的招標須知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在這兒下載招標須知全文

如果要下載,可能手腳要快一點喔。你懂的。可以特別看一下這份文件的幾個地方。

一、這個物流中心是地下一樓地上8樓的建物,每個要出租的單元大約是10000平方公尺。編號從A到P。一樓是ABCD,二樓挑高。三樓是EFGH…。

二、這個案子是用序位法來評選。評選須知第1頁,就載明評選項目第4項就是「預計最低承租倉儲單元數」。而且占比還佔了20分。應該還是如果想租的空間愈多,還能得到愈高的分數呢!

三、評選須知第5頁上面明確載明了選配與決標方式。(1)各入圍廠商依選配排序序位值由低至高依序選配,並應依其投標時提送之營運企劃書所載「預計最低承租倉儲單元數」及「預計承租之倉儲單元位置及其編號」 進行選配,選配方式應以「水平連續選配」為原則。

簡單的說,在評選程序中拿到第一名的廠商,就要以它投標時的企劃書上面寫的來租。包括數量、位置及編號。

四、評選須知沒寫第一名只能租多少單元。也沒寫第一名不能全部租下來。

五、評選須知甚至還寫了如果第一名想要比企劃書寫的租更多的單元的話該怎麼處理。以及如果第二或第三名要租的,被第一名或第二名租走了怎麼辦的處理方式。

也許中華郵政以為這麼大的面積(15萬平方公尺以上),不會有一家廠商吃得下來吧。

大家先別急著陰謀論,也別急著去找出到底誰才是那個有力人士,更別急著判斷,先看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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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王明鉅」臉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雲論》提供公民發聲平台,歡迎能人志士、各方好手投稿,請點此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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