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援交高職女辯「我只是幫屁屁擦藥」 「GG有入珠」成鐵證

▲苗栗縣頭份市地標「下公園」,長期以來就疏於管理,導致此公園成為援交的溫床。(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苗栗縣頭份市地標「下公園」,長期以來就疏於管理,導致公園援交事件頻傳。(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苗栗縣頭份市地標「下公園」,因鄰近早市,導致出入複雜,成為治安三不管地帶;一名綽號「阿賢」的陳姓男子,在2017年11月間,被查護援交高職少女,但阿賢矢口否認發生性行為,辯稱是因為少女被父親打,只是幫忙「屁屁敷藥」,但少女指證歷歷阿賢下體有入珠,還付給她500元現金,全案罪證確鑿,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阿賢拘役50天。

據了解,阿賢經友人介紹,在頭份上公園認識就讀高職的一名少女,並以1次500元的價碼援交;阿賢辯稱,確實有和少女前往汽車旅館,但否認有性交易的事情,是因為這少女說她被爸爸打屁股,痛到不得了,要求買藥幫她擦,才一起前往;在幫她擦藥時還發現少女長菜花,便拿錢給他看醫生,完全沒發生性行為。

少女表示,那天的確有約要到汽車旅館援交,也有和阿賢說屁股被爸爸打,可以拿藥來幫她擦嗎?可是當下沒有幫她擦,直到性交易結束後,還是她自己擦的;少女並指證歷歷,指出阿賢下體還有入珠,阿賢自知無法再辯解,坦承和少女援交;因此全案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處拘役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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