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珞亦/守中的希望在誰手中:回顧經典選舉無效之訴

▲▼丁守中驗票結果記者會。(圖/記者劉亮亨攝)

▲丁守中提的台北市長選舉無效之訴,第一審將於5月10日宣判結果。(圖/記者劉亮亨攝)

台北市長選舉風波至今已過半年,丁守中所提的選舉無效之訴,經過一系列激烈攻防後,第一審將於今年的5月10日宣判結果。在宣判前,讓我們來回顧一下台灣歷史上「選舉無效之訴」最有名的一次事件。

時間拉回到1992年,當時要進行中華民國史上第二屆立法委員選舉,全台灣都非常關注,畢竟第一屆立法委員選舉是在1948年,已距彼時44年,當時的立委選舉都是「增額補選」的方式來進行,所以在大法官釋字261號解釋,以及野百合學運的政治壓力與李登輝總統解除動員戡亂條款,終於有了第二屆立委選舉。

將視角拉到花蓮。當時,花蓮要選出2位立委,有8人參選,國民黨派出知名度高的謝深山及花蓮市長魏木村,民進黨則是派出前民進黨主席黃信介,由於謝深山在花蓮的知名度及黃信介的個人魅力,當時各界都看好兩人拿下唯二的席次。

花蓮集體作票謎團:選票怎麼會有「幽靈」?

當晚開票結果,國民黨的謝深山得到最高票,另一位國民黨籍的花蓮市長魏木村卻得到第二高票,民進黨的黃信介獲得第三高票,且兩位的選票差距才62票,使得黃陣營的支持者陷入失落中。然而,這時黃信介競選總部收到「作票」的消息,監票人員似乎發現「領票數」和「開票數」不符合,也就是有所謂的「幽靈選票」。

黃陣營馬上到花蓮縣選委會抗議,且動員人力包圍選委會且要求驗票,最後向花蓮地檢署報案。但當時兩位檢察官洪政和與賴慶祥都認為,若要驗票,應該是花蓮縣選委會做決定,而非檢察官。隔天,聚集的民眾越來越多,以及當時的民進黨黨主席、秘書長等人都到花蓮,要求全面驗票,最終在政治壓力下進行驗票,但只先查驗花蓮縣中「花蓮市」的54個投開票所。

當時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簡稱《選罷法》)不像現在有單純的驗票機制。「非訟驗票」的規定是在2007年中訂定,並規定如果差距千分之三,次高票或第四高票的人可以聲請重新計票;也就是說,當時此案的驗票是一種政治決定,而非法律規定。

依照當時檢察官的回憶錄,當初檢察官背負極大的壓力,檢察官認為「花蓮縣選委會」才有驗票的權力,但花蓮縣選委會卻覺得只有「檢察官」才能扣押選票(這是當時檢察官的權力),且原本黃陣營希望全面驗票,但檢察官的立場認為驗票的範圍要限縮,讓黃陣營非常不滿,一度想要控告檢察官瀆職罪。

紛爭來到第三天,上千名抗議群眾還在,檢察官們決定讓整個驗票過程接受媒體採訪,盡可能公開透明(從此事可見,當時都是「協商」、「下令」,可見當時法律規範多麼不嚴謹)。後來在不眠不休的驗票後,發現有非常多投票所有很多的「幽靈選票」,也就是「有效票」比「投票人數」還多,共多出736張選票,消息震驚全台,也讓大家意識到,原來可以這麼正大光明地作票。

揭開作票真相:買通選務員偷蓋空白選票

起初,檢察官面臨著輿論壓力,為什麼不快把有疑似作票的人通通收押?要知道,在當時,檢察官是有直接「羈押」的權力(此權力已經在釋字392解釋後,轉移到法官手上),但當時兩位檢察官認為不可以先羈押再取供,並且認為既然作票是侵害人權的事,所以自己更不能做侵害人權的事,因此頂住壓力,先調查證據。

後來有人目擊主任管理員曾經打開票匭。經調查後更發現,有許多選務人員在其他監票人員外出用餐時,把空白選票拿進廁所蓋,再把票丟進票匭,造成「選舉人」和「選舉票」間的出入。原來是魏木村的弟弟─魏東河議員早就買通選務工作人員,讓他們把多餘的空白選票偷偷蓋給魏木村,讓他當選。因此魏木村、魏東河、當時的市公所課長及兵役課長等27人遭到起訴,且有多人承認收錢作票。

檢察官提起「選舉無效之訴」,範圍限於花蓮市的13個開票所,而法院認定729張「幽靈選票」中,有534張是投給魏木村的,扣掉後,黃信介成為第二高票,當選立委。

不是應該要重選嗎?怎麼黃信介突然就當選?依照現今的《選罷法》第119條規定:「選舉或罷免無效之訴,經法院判決無效確定者,其選舉或罷免無效,並定期重行選舉或罷免。其違法屬選舉或罷免之局部者,局部之選舉或罷免無效,並就該局部無效部分,定期重行投票」,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今天,若「局部選舉無效」,也應該要就無效的部分進行重新選舉,但為什麼當時黃信介就當選了?因為當時的《選罷法》規定多了一條但書:「但局部無效部分顯不足以影響選舉或罷免結果者,不在此限」,也就是說,無效部分似乎是不會影響選舉結果,因為顯然黃信介贏了469票,以及政治壓力下,最後花蓮縣選委員會直接宣布黃信介當選。

此事件也暴露我國《選罷法》有很多規定不夠清楚,因此立法院在2007年全面修正。而雖然從2007年至今,《選罷法》也修了11次,至今仍不斷調整。

當時的兩位檢察官洪政和與賴慶祥,卻沒有因為終結了台灣史上大規模作票而受到肯定,法務部認為他們因為偵辦作票案而積案太多,因此被懲處(賴慶祥檢察官在2015年去世,享年61歲)。只希望這是台灣最後一次作票,也期許再也不要有任何作票事件。

▲▼ 法律白話文運動●劉珞亦,東吳法律系,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律白話文運動社群編輯,希望可以把任何一切的知識換成白話且有趣。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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