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皇后貞操不容玷汙 何俊英籲職務法庭採兩審級懲戒

▲法官,國民法官。(圖/視覺中國CFP)

▲《法官法》實施後,職務法庭已剝奪6位司法官身分,對此,何俊英建議職務法庭也可仿效律師懲戒採兩個審級,除更為服眾,當事人也有救濟機會。(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王淑君/綜合報導

去年濫用職權指揮2名警察,直闖女兒幼兒園開堂私審幼兒的前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遭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在5月1日做出判決,「林俊佑認為女兒受有委曲,應尋求適當之理性溝通方式反應其事,但竟未詳深思,貿然二次偕同員警恣意行事,挾檢察官權勢脫序而為,該乖張言行客觀上已影響一般人認檢察官應有謹言慎行,公正、客觀、超然之倫常,嚴重斲傷、戕害司法之公信與形象,損及司法尊嚴,情節已達重大之程度,應有懲戒之必要」,將其免除檢察官職務。

關於近期一些不適任司法官所作所為戕害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除了林俊佑外,諸如:法官胡景彬兩度婚外情及犯貪污罪、檢察官蔡曉崙嫖雛妓、檢察官顏漢文結合黑道殺人未遂等,對此,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認為,司法官犯下這些刑案,早已不符合民眾對司法神聖性的期待,自應不得再任公職;至於脫序指揮刑警私闖幼兒園的林俊佑,行為雖未達犯罪,但違失情節重大,職務法庭剝奪其司法官身分,判轉任其他公職,還算符合民眾對司法的期待。

自《法官法》實施後,職務法庭至今已剝奪6位司法官身分,檢察官與法官各3人,何俊英表示,司法官的養成耗費國家不少資源,建議職務法庭也可仿效律師懲戒採兩個審級,除更為服眾,當事人也有救濟機會。

此外,司法官會念書,會考試,但部分人的情緒控管或者人際應對上可能有問題,何俊英建議,司法官學院應另開與實務有關的人際關係課程,讓司法官從中認識自己的人格缺失且增進人際互動,以及如何在偵審過程中展現正確的態度,如此一來,才能讓人民對司法更有感。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法律熱門新聞

法務部長蔡清祥關切苗栗東里家風

給說法/你知道自己被限制出境嗎

台中補教名師卓澔假本票逆轉無罪

5男關一起 牢房竟變炮房

雷皓明/幫別人簽名犯偽造文書嗎

雷皓明/消費糾紛都能算爭議款?

雷皓明/網上公開判決書小心觸法

給說法/不以財物下注就非賭博嗎

判刑定讞 可循替代刑罰免入監

吳景欽/警察的強制抽血權與採尿權

柯博齡/車停白線為何被開單

柯博齡/一次看懂告訴、告發、起訴

更保花蓮分會陪伴毒品更生人家屬

雲翠大樓14死 檢認未依圖興建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