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恐嚇「我殺過人要打死你」判決出爐 醫:雖有點重但只能說抱歉,呵!

▲醫療,手術,急診室,手術室(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楊醫師證稱,「被告是對我的看診不滿意才罵我,並對我說『我有殺過人』、『我要讓你死得很難看』。」(圖/示意照/翻攝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張姓男子在聖功醫院急診室怒罵楊坤仁醫師,「你OO八」、「我要打死你」、「我有殺過人」,還作勢丟椅子,近日被依妨害醫療業務執行罪判8月徒刑。對此,楊醫師得知判決在臉書說,「雖然個人覺得8個月實在有點重,不過也只能說聲抱歉囉,呵!」他今天(2日)也發文指出,這種事不是什麼值得炫耀的大事,所以其實是可以不用報導的。

判決指出,2018年4月18日下午,張男因不滿值班醫師楊坤仁未依其要求開立管制藥物,竟大聲辱罵「林北要拿椅子打死你」等語,並以右手將急診區等候座椅稍加提起離開地面,作勢丟擲。

張男開庭時坦承有說這些話和提起座椅,但否認有何公然侮辱、恐嚇危害安全及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的犯行。他辯稱,「我沒有指名道姓,我是在罵自己,怎麼身體這麼沒有用。我有精神病,起訴書說的那些話還有做的事情,都是因為發病才會這麼做。」

▼楊醫師得知判決發文說,「感謝檢察官、法官及書記官,感謝同仁的幫忙。」(圖/達志/示意圖)

醫師、醫生、醫院、醫護人員、診療、檢查、問診、看診萬用圖、示意圖。(圖/達志影像)

楊醫師證稱,確認被告是對著他講,「跟診護士沒有幫他看診,被告是對我的看診不滿意才罵我,並對我說『我有殺過人』、『我要讓你死得很難看』,還作勢拿椅子要砸我。」

法官認為,被告患有「非特定性情緒障礙症」及「酒精依賴,伴有酒精引發之非特定精神病症」,但他當下能清楚明確表達個人所欲、遭拒絕後呈現的情緒反應、員警詢問時展現的流暢並具一定理路的應答;足見縱有精神疾病,然行為時亦無因而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的能力。

法官審酌被告不滿醫師醫療處置時,不思理性溝通解決,竟口出穢語及出言恫嚇,造成醫師和眾多病患承受莫大的身心壓力,且犯後始終未坦認犯行,亦未賠償醫師所受損害,因此判刑8月。全案可上訴。

而現任職於榮總急診科醫師的楊坤仁,得知判決後1日在臉書公開發文,「跑了一年,終於等到判決了!雖然個人覺得8個月實在有點重,不過也只能說聲抱歉囉,呵!感謝檢察官、法官及書記官,感謝同仁的幫忙:)」但目前該文已看不見。他今又發文說,「感謝各位朋友及媒體朋友的關心,以及兩家醫院長官的支持,但這種事情不是什麼值得炫耀的大事,所以其實是可以不用報導的。」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