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船到台中帶「蟹黃豬肉燒餅」罰20萬 陸客拒繳原地秒遣返:因一包餅乾

2019年04月26日 21:46

▲▼中國旅客搭船來台 夾帶含豬肉餅乾遭查獲遣返。(圖/海巡署)

▲乘坐郵輪來台中玩竟攜帶「蟹黃豬肉燒餅」,陸客繳不起20萬元罰單被原地遣返,因為一包餅乾旅遊全泡湯。(圖/海巡署)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海巡署中部分署第三岸巡隊25日配合CIQS實施聯檢時,查獲一名來自大陸福建的67歲鄭姓旅客隨團到台中旅遊時,攜帶了一包「內餡含有豬肉」的大陸製蟹黃燒餅,因此立刻開出了20萬元的罰單,鄭男也因為繳不起20萬元罰款,當場被移民署人員乘原船遣返離境,同時標示為管制入境對象。

根據海巡署表示,全案發生在25日下午14時許,第三岸巡隊臺中商安檢所配合CIQS實施聯檢時,透過X光機發現鄭男的隨身行李內,有大陸製蟹黃燒餅、內餡含有豬肉0.41公斤,現場立刻就拉起警報,因為目前正是非洲豬瘟重點防疫期間,任何肉類和肉製品均不得攜帶入境,第1次違規將裁罰20萬元。

▲▼中國旅客搭船來台 夾帶含豬肉餅乾遭查獲遣返。(圖/海巡署)

▲鄭男攜帶入境的蟹黃燒餅,內餡含有豬肉成份。(圖/海巡署)

鄭男因為無法繳納20萬元罰款,因此立刻被移民署人員強制就地隨原船遣返離境,未來入境仍需先繳交本次的20萬元罰款,否則仍持續列為禁止入境的對象;後續由主管機關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管制該名大陸籍男子罰款繳納狀況,相關蟹黃燒餅將由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臺中分局臺中港檢疫站人員帶返實施銷毀。

根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規定,還有防檢局107年12月18日公告的裁罰基準,入境旅客若來自大陸、越南及柬埔寨等疫區,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時被查獲,第1次違規開罰20萬元,第2次開罰100萬元;外來人士被開罰20萬元卻未能繳清罰款,將立刻移送移民署當場拒絕其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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