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賣家盜影片賣貨涉侵權 東森購物籲消費者勇於申訴檢舉

網路賣家盜用影片銷售商品 東森購物呼籲消費者別受騙(圖/東森購物提供)

▲不肖賣家未經同意直接擷取盜用電視購物或網路店家的照片和影片,此舉不但觸法,也影響消費者權益,可能因此買到假貨。(圖/東森購物提供)

記者洪菱鞠/台北報導

不肖賣家盜用商品照片和影片,在電商平台銷售一樣或雷同東西,除了違法侵權,也影響消費者權益。東森購物表示,近來發現網路上有不肖賣家,未經同意直接擷取盜用畫面,再以削價的銷售手法,與東森價比較,進而賺取獲利,呼籲消費者謹慎購買,別因貪便宜而買到劣質品。

電視購物專家口條清晰,不急不徐專業解說商品特性,再加上精心營造動人情境的陳設商品組合,以及身段優美的模特兒隨著音樂燈光變幻展演商品,這些銷售商品所用心製作的電視live直播影片素材,現在卻被不肖賣家盜用,讓消費者以為下單後買到的是正貨,實際上卻是和原品相似或雷同的假貨、甚至是劣質品。

除了電視購物,網路賣家也深受其害。許多網路店家自己架設平台,花錢找模特兒、攝影師以及美編,替產品製作網路型錄,之後卻發現被個人賣家貪圖方便,輕易截取照片和影片複製上架進行販售,包括品名、文字敘述和商品呈現等方式都一樣,而未經授權同意使用的圖片、文字說明,實際上已有觸法的可能,均有可能構成《著作權法》第91條之重製,貼在自己的賣場上販賣又另外構成公開展示,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此,東森購物法務部陳盈君律師指出,「凡未經公司同意、擅自取用商標、著作物等行為,已涉及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責任,呼籲店家及消費者勇於申訴提出檢舉,唯有對違法侵權行為零容忍、零姑息,才能徹底杜絕。」東森購物董事長王令麟也表示,將捍衛消費者權益及公司商標、著作權,針對任何違法行為,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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