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保繳罰款更方便!北檢起動金融卡支付 手續費10元

▲▼台北地檢署開放金融卡電子支付腳那保釋金、緩起訴處分金、罰金等。(圖/記者楊佩琪攝)

▲台北地檢署開放金融卡電子支付繳納保釋金、緩起訴處分金、罰金等。(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不少民眾在地檢署繳交保釋金或罰款時,都得苦等到現金或支票送達,有時一等就是一整晚,天亮銀行開了才能領錢。為了落實禮民、便民理念,台北地檢署自4月18日起,啟動金融卡繳納刑事保證金、罰金、緩起訴處分金等相關服務。

北檢表示,過去民眾到北檢繳納款項,需直接以現金支付,具保人及受刑人只能籌措現金,或到提款機領現後才能繳納,此一流程不但受限銀行每日提領額度,也使得交保及繳納罰金、緩起訴處分金的流程變為繁複,夜間更可能因此無法籌足,導致檢察官得採取其他強制處分。

▲▼台北地檢署開放金融卡電子支付腳那保釋金、緩起訴處分金、罰金等。(圖/記者楊佩琪攝)

▲夜間辦理交保、繳罰金等,北檢有專屬櫃檯辦理。(圖/記者楊佩琪攝)

經北檢經評估後,決定以金融卡支付為電子支付的第一步,自4月18日起上線。民眾可拿自己的金融卡刷卡支付,單筆及每日限額,依各銀行規定,也就是說,若金額超過銀行規定上限,可以現金或其他金融卡支付。為避免出現盜刷情事,需持本人持卡,並在刷卡時簽立切結書。

北檢統計,2018年繳納刑事保證金件數共2151件,交保金額200萬元以下件數佔99.5%,開放金融卡電子支付,將大幅提升便民程度,也降低出納人員承擔保管現金的風險,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北檢叮嚀,以金融卡支付相關款項,需另行支付手續費,手續費以單筆計算,每繳納一次,酌收10元,依使用者付費原則,由金融機構向刷卡人扣款。

▲▼台北地檢署開放金融卡電子支付腳那保釋金、緩起訴處分金、罰金等。(圖/記者楊佩琪攝)

▲北檢召開記者會宣布4月18日起,開放金融卡電子支付,酌收10元手續費,由銀行向刷卡人扣款。(圖/記者楊佩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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