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課吵加分!女師嗆「一巴掌下去妳慘死」 女大生被推求償10萬判決出爐

▲足球,運動,校園,體育。(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女學生和女老師因課程加分一事而發生爭執。(圖/示意照/翻攝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中部一名女大生控訴,一名體育女老師動手推她還嗆,「我是很想一巴掌打給妳,我沒有騙妳,是說妳是女生,一打下去妳大概就慘死在那裡了。」她氣得提告求償10萬元。法官認為,女學生縱與老師進行討論,亦不應出言質疑,或以激烈態度、言詞對抗;老師的行為並未侵害女學生的名譽權、人格權,因此判免賠。

判決指出,女學生是該校附設進修部二年級學生;2016年12月,女老師在體育館時和女學生因課程加分事項發生爭執,對女學生說,「呸!態度真爛」、「孬種!敢做不敢當」,並推對方。女老師事後遭控告恐嚇、妨害名譽,但經不起訴處分。女學生聲請再議也被台中高分檢駁回確定,她改以「感受莫大侮辱,名譽權因此受到侵害」,向對方求償10萬元。

苗栗地院法官認為,女老師在出言「呸,態度真爛」之前,是她先表示下課了,不想看到女學生,女學生回稱不行、沒有說要走;而女老師在出言「孬種,敢做不敢當」前,則是因遭對方質疑前後矛盾,經女老師回覆為何說此類言詞後,女學生回答沒有這樣說。

法官指出,女老師說「我是很想一巴掌打給妳,我沒有騙妳,是說妳是女生,一打下去妳大概就慘死在那裡了」等言語,則是因發生爭執後,她表示女學生認為其他人加分不好,女學生則回稱很好、很好,她則表示對方為違心之論後才出此言。

▼女學生認為遭受莫大侮辱,因此提告求償10萬元,但被法官駁回。(圖/示意照/翻攝pakutaso免費圖庫)

▲女學生,女高中生,女高校生,正妹,女同學,背影。(圖/pakutaso,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法官說,女學生縱使對老師處理課程加分一事有所不滿,理應循校內申訴、救濟管道,縱與老師進行討論,亦不應出言質疑,或以激烈態度、言詞對抗;再衡以我國尊師重道的社會通常道德觀念,女學生直接與老師口角,被告基於教師立場,為維護教師對課程評分事宜的裁量權、主體性,對特定事件就原告行為所為的個人評價。

法官表示,女老師措詞或許與一般社會所認人情禮儀未符而有失允當,仍與以損害原告名譽為唯一目的言論有所不同,尚與純粹以攻詰原告人身為目的所為毫無意義的辱罵有別,難認其有侵害原告名譽權或影響人格評價。

至於女老師徒手推女學生一事,法官認為,雙方爭執過程中,難免因情緒高漲而有相當程度肢體動作,原告並未因此跌倒、受傷,顯見被告出力非強。

法官指出,且女學生被推後,立即表示「我好好講,對不起,真的對不起」,更向對方鞠躬道歉,離去時還高舉寶特瓶喊掰掰;堪認原告也自認態度不佳而致歉,客觀上並未有受辱、羞憤。法官認為,被告並未侵害原告名譽權、人格權,因此判免賠。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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