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豬肉加工業5月起須檢測非洲豬瘟 複檢驗出就「徹底消毒」

2019年04月4日 10:45

▲▼生豬養殖場,豬,豬瘟,非洲豬瘟。(圖/中新社)

▲生豬養殖場示意圖。(圖/中新社)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3日聯合發布公告指出,豬肉加工業者5月起須檢測非洲豬瘟,一旦發現病毒呈陽性(染病)反應,首次先封存,複檢再驗出就要「徹底清洗消毒」,嚴防帶病生豬產品流入市場。

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公告指出,為進一步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嚴防染疫生豬產品進入食品加工流通環節,按照國務院非洲豬瘟防控工作部署,發布加工流通環節開展非洲豬瘟病毒檢測公告。

▲▼大陸市場監管總局網站公告5月起豬肉加工業者須檢測非洲豬瘟病毒。(圖/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大陸市場監管總局網站公告。(圖/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公告內容指出,豬肉製品加工企業應參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非洲豬瘟病毒檢測試劑盒有關事宜的通知》和農業農村部第119號公告的要求,使用經批准或者經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符合要求的檢測方法及檢測試劑,針對生豬產品原料開展「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檢測」並做好記錄。豬肉製品加工業者5月1日起執行非洲豬瘟病毒檢測。

豬肉製品加工企業在生豬產品原料中檢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的,應立即封存陽性樣品的同批次原料,並報告所在地市場監管、畜牧獸醫部門,並將陽性樣品送至具有非洲豬瘟病毒檢測資質的單位複檢。若複檢又呈現陽性,企業要在當地市場監管、畜牧獸醫部門監督下,按規定對同批次生豬產品原料進行「無害化處理」,對相關場所進行徹底清洗消毒。

這些生豬產品包括豬肉、豬內臟、豬油、豬血、豬骨等源於生豬的食用產品,豬肉製品加工業則是以「生豬」為原料的加工食品生產企業。

另外,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食品交易市場、銷售企業和餐飲企業的監督檢查,針對「兩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不全、來源不明、無法提供非洲豬瘟病毒檢測合格報告的生豬產品,應進行重點排查,發現可疑的生豬產品要及時實施抽檢,防止帶病生豬產品流入市場。

▼截至4月3日大陸非洲豬瘟疫情。(圖/翻攝自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截至4/3大陸非洲豬瘟疫情。(圖/翻攝自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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