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風買失能險前先喊暫停 「3要2不」避免盲目搶購

▲▼磊山保經諾億特許事業部執行長賴柏翰。(圖/記者李蕙璇攝)

▲磊山保經諾億特許事業部執行長賴柏翰。(圖/記者李蕙璇攝)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考慮跟風搶購失能扶助險前可以先想想「3要2不」投保準則,謹慎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商品。磊山保經諾億特許事業部執行長賴柏翰就以自身經驗說,一般人會接受失能險,大都是周遭有人遇上了。他歷經奶奶中風15年後,外婆又失智,多年不間斷的照護,讓他考慮家族病史而為自己投保失能險多達500萬元保險額。

賴柏翰指出,長照有三寶,分別是長期照護險、類長照險(特定傷病險)、失能扶助險,當中又以失能扶助險賣得最好,因為不論是疾病或意外導致1~11級失能均可按失能等級表理賠,減少理賠爭議,費率也相對長期照護險便宜。

近期多家壽險公司失能險取消保證給付話題延燒,不是停售保單,而是保證給付型失能險因再保公司不再承保導致取消這個保障項目。民眾不宜盲目搶購,可參考「3要2不」原則。

3要:「第1~11級失能給付額度要高」、「扶助金要有保證」、「要有豁免保費」

多數人投保失能險只比較第1~6級失去工作能力或第1~3級失去生活能力的的理賠額度,卻忽略第1~11級可提供一次性給付的失能保險金。以胸腹部臟器為例,通常醫師會囑咐不宜過度勞累工作,卻因列在第7級得不到生活扶助金,故可以拉高第1~11級失能給付額。

再者,扶助金有保證給付,對保戶比較有保障,當中可進一步比較是否提供分期給付、一次拿(貼現)的選項;而豁免保費則是確保身體出狀況時,不致因繳不出保費而失效,市面上多數產品設為第1~6級失能即豁免,建議挑選豁免級數愈廣愈好。

▼左為賴柏翰。(圖/磊山保經提供)

▲▼左為磊山保經諾億特許事業部執行長賴柏翰。(圖/磊山保經提供)

2不:第1~6級失能理賠最好不打折。還有可先慎選不還本商品。

例如,有些保單條款設定「1~6級殘月失能扶助金為保額50%~100%按比例理賠」,當真的需要理賠時,保戶可能有預期落差。

而且民眾常見疑問「是否選購還本型失能險」,也建議先挑選不還本商品,因費率相差甚大,且年齡愈高、差距愈大。以某公司失能險為例,30歲男性投保還本、不還本的保費相差一倍,40歲相差二倍,等到50歲時相差四、五倍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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