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車業喊清明前抗爭!15日送「Uber條款修改版」給交部 限1週內回應

我們想讓你知道…一個禮拜內希望有善意「回應」~~~

▲▼     交通部外抗議租賃車     。(圖/記者周書羽攝)

▲小客車租賃業不排除在清明前發動大規模抗爭。(圖/記者周書羽攝)

記者曹悅華/台北報導

針對交通部預告修正Uber條款,公路總局14日邀集租賃車業開會溝通,會後業者透露,有看到局長陳彥伯善意「態度」,15日將送「Uber條款修改版」給交通部,希望1週內有善意「回應」,否則不排除在清明前號召上千輛租賃車及駕駛上街頭抗爭。

中華民國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建良稍早向《ETtoday新聞雲》記者表示,14日會議由公路總局局長陳彥伯親自主持,會議在18:30左右結束,共18名業者代表提出運管規則103條之1(Uber條款)能做修改,將之放在99條之1,且希望多加「丁種」,讓資訊平台業者能夠被分類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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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外抗議租賃車     。(圖/記者周書羽攝)

▲小客車租賃業者15日會把修改好的版本(指Uber條款)送交交通部。(圖/記者周書羽攝)

林建良進一步指出,15日會把修改好版本(指Uber條款)送交交通部,希望在1週內能夠得到善意回應,若沒有得到,不排除在清明前號召上千輛租賃車及駕駛上街頭抗爭,而他也強調,這個抗爭絕對會是合法申請,不會貿然行動。

林建良也透露,還會請立委提案修改公路法,將9大運輸擴大成10大運輸,讓小客車租賃業、計程車服務業、多元化計程車等能夠在平等地位,一起做良性競爭,以提升乘客乘車品質。

交通部上月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Uber條款),內容限制與資訊平台合作的租賃業不得巡迴攬客、計費必須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等規定,引發租賃車業不滿,預告不排除發動大型抗爭以表達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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