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女師狠踹小四學童屁股又罰站 稱「一時情緒失控」遭開除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小四學童,在補習班課堂中遭老師,用腳踢屁股、罰站等不當管教。教育處獲悉後,前往現場進行查核處理,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補習班業者事後聲明道歉,因老師一時情緒控管不當,導致對學生不當管教,已要求該名老師3月4日離職。

▲ 女老師踢小四學童屁股又罰站 遭解聘補習班道歉。(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 女老師出腳踢小四學童屁股又罰站,遭解聘補習班道歉。(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家長投訴指出,監視器畫面顯示,學童多次被罰站,課堂中老師還出腳踢學童的屁股。市府教育處指出,經調查了解,老師對學童不當管教,事發在2月20日下午2時許,經學童家長反映,補習班業者請該名老師於3月4日離職。

補習班黃姓業者聲明稿指出,劉姓教師於02月20日於課堂中,因為一時情緒控管不當,導致對學生有不洽當管教方式。為此,本班深表歉意,經補教協會黃理事長協助,並與家長懇談溝通,已先請該名劉姓老師即刻離職,並依法向主管機關通報為「不適任人員、接受後續調查與認定作業。」

補習班黃姓業者表示,同時,由於本班正處於新舊業者交接期間,原葉姓主任因督導不周,即刻請辭獲准。未來將由黃姓業者,主動配合主管機關與補教協會,對該學生持續追蹤、關懷,努力獲得家長諒解,同時,更要加強教職員的管理與正向教育訓練,創造雙贏的教學現場。

基隆教育處表示,市府已請業者依「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通報、調查及認定作業流程」進行通報,後續將蒐證釐清經過,若有損害兒少權益,除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以該師罰鍰,並將提報至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認定該師是否構成應予解聘或解僱之情事,並審酌案件情節,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之期間,通報到全國不適任人員平台。

另外,市府就補習班辦理不善部分,依補習及進修教育第25條,限期整頓改善,如仍未改善則將停止招生甚至撤銷立案。此外,市府規劃辦理補習班人員正向管教教育訓練,重申不得對學生施加傷害,增進輔導管教相關知能,責成業者務必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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