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物理奇才燒筆電滅證 爹寶男殺人罪判刑18年定讞

▲清大博士生林仲桓2016年6月遭撞倒拖行70公尺慘死,肇事胡家瑞出庭。(圖/記者張曼蘋攝)

▲撞死號稱物理奇才的清大博士生,胡家瑞今遭判刑定讞。(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清華大學博士生「物理奇才」林仲桓,2016年6月深夜間,遭改裝車駕駛胡家瑞闖紅燈撞倒,慘死輪下,胡男還將死者隨身筆電燒掉滅證,檢方依殺人罪起訴胡男。一二審均依殺人等罪重判18年,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0日駁回上訴定讞。

本案發生於2016年6月22日深夜,林仲桓(32歲)在新店中興路與民權路口,遭胡男闖紅燈高速撞上,被捲入車底拖行70公尺,送醫不治身亡。胡男被逮時矢口否認犯罪,辯稱當時在車內聽音樂,根本不知道有撞到人,交保之後卻將死者的雖身筆電燒毀,丟進新店溪裡滅證。

檢方查出實情後,依照殺人罪對胡男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期間,犯案的胡男曾開庭嚴重遲到,還要父親牽著走入法庭。他也不認殺人罪,辯稱當時車內音樂很大、隔熱紙又黑,「沒發現撞到人」。另外他也曾試圖在新店家中持槍自轟,又被警方查辦,他還向警方自稱因撞死人心情不佳想尋短。一審依殺人、槍砲等罪判刑18年。

案經上訴,二審審理期間,胡男多次在父親陪同下出庭,還因情緒不穩,開庭前一晚在家大吵大鬧,被父親報警後,強制送往耕莘醫院就醫。二審於去年4月間宣判,駁回上訴,仍判刑18年。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0日駁回上訴定讞。

胡男惹出的案件不只這樁,他去年5月間,喝酒後路過新北市警局新店分局江陵派出所,看到派出所外一名吳姓男子,胡男竟暴怒攻擊對方,還嗆聞聲從派出所出來處理的員警,6月間再被依妨害公務起訴。另外他10月間邀朋友在住處樓頂試槍,被警方查獲,並遭檢方聲押獲准,今年1月間再被依照槍砲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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