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你不要…」她不斷掙扎仍被前男友押進摩鐵 殘忍多次性侵

▲▼強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女子慘遭恐怖前男友押進摩鐵,苦苦哀求放過,仍被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你是要我強姦妳,還是找人輪姦妳」新北市一名水電工原本態度友善,想求前女友跟他復合,殊不知沒有得到正面回應,失落的他又碰巧看到前女友手機裡有異性傳訊息,醋勁大發、惱羞成怒,開車將女方載到摩鐵性侵多次洩憤,最後被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7月;傷害罪判刑3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水電工阿霖(化名)和花花(化名)在去年3月分手,同年6月,阿霖止不住對花花的思念,因此將人約出來,希望能透過深情喊話,換得再續前緣的機會,但女方卻面有難色,不願正面回應,讓他大失所望。

眼見復合機率低,阿霖還想保有最後的風度,要載女方回家。途中,阿霖餘光瞄到花花的手機,有異性傳訊息給她。阿霖火冒三丈嗆「靠!他誰啊!」立刻將車停靠路旁,接著對花花拳腳相向!

把人揍哭的阿霖還持續嗆說,「反正都動手了,犯了我的大忌,也不差再強暴妳;妳是要我強姦妳,還是找人輪姦妳!」花花早已驚恐到說不出話,發抖啜泣。後來阿霖將人載到摩鐵,寬衣解帶,不理會花花求饒,「求求你…不要啊!!!!!」硬上得逞。

事後花花忍著下體疼痛,將衣褲穿回,邊哭邊報案。阿霖起初向警方矢口否認犯行,直到花花下體驗出他的DNA,才改口認罪。合議庭認為,阿霖因為醋勁大起而犯案,根本沒有尊重花花,導致她身心嚴重受創,事後雖然阿霖想以15到20萬元和解,但因花花拒絕調解而破局,因此依傷害及強制性交罪判刑。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