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Uber「押鏢」3000萬!下車買宵夜被搶 劫匪起訴求刑10年

▲獨/2女「押標」3000萬水錢北市街頭遭劫標 嫌:看他們沿途收錢。(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監視器畫面拍下歹徒連車帶錢,搶走3000萬元現鈔。(圖/資料照/記者柳名耕翻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2018年10月,2名女子受託開車「押鏢」護送3000萬元現鈔,於台北市信義區遭歹徒持刀連車帶錢劫走。台北地檢署偵結,涉有重嫌的王姓男子被依加重強盜罪起訴,求刑10年,另汪姓、李姓男子因罪證不足不起訴,還有劉姓、林姓共犯在逃,目前檢方已發布通緝。

全案發生在2018年10月28日晚間8多,37歲鄧姓女子以及38歲王姓女子受人之託,以Uber載運3000萬元現鈔,送至指定地點。行經信義區中坡北路時,2人下車買鹽酥雞解饞,因車門沒鎖,見2名男子靠近車子,欲上前阻擋,其中1男卻亮出預藏的刀械,強行連車帶錢開走。

▲▼警方對犯嫌駕駛的白色BMW進行採證。(圖/記者趙永博翻攝)

▲警方逮到王姓男子等人,在車內搜出80萬。(圖/資料照/記者趙永博翻攝)

警方接獲通報後,發現嫌犯將車子遺棄在忠孝東路五段,轉搭一白色轎車離開。而被棄置的車子,內部還留有200萬元現鈔。經警方調閱監視器擴大追查,在大同區先後逮到汪姓、李姓男子,又循線逮到22歲王姓男子,以及27歲彭姓男子,並搜出80萬元。

檢警追查,2女「押鏢」的鉅款,原來自一從事國際黃金買賣的涂姓男子,鄧女平日開Uber維生,偶爾替涂男送東西、收款項。事發時,1500萬元為涂男交付鄧女代為保管,另鄧女幫收款1500萬元,總計3000萬現鈔放在車內。

不過王男向供稱,當天他僅負責開車載劉、林2人,根本不知道2人要搶劫,至於警方搜出的80萬元,是給他的車資報酬。但檢方認定王男與劉、林2人共謀犯案,將王男依加重強盜罪起訴,並求刑10年,劉、林2人則因潛逃,已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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