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不適任司法官 司改會建議法官評鑑納入過半外部人士

▲官司,稅務官司,敗訴,恐龍法官。(圖/視覺中國CFP)

▲淘汰不適任司法官,未來將是司法院的重點工作之一。(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案件,目前以免除法官職務落幕,但也暴露出我國淘汰不適任司法官的難度極高。對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點出問題核心,在於「法官評鑑機制」不夠確實。司改會提出《法官法》修正草案,建議「法官評鑑委員會」要納入過半數的外部專業人士,好讓法官評鑑機制更能接地氣、符合民意。

憲法81條保障法官為「終身職」,讓我國淘汰不適任司法官的難度極高,而不適任司法官充斥在我國司法體系中,第一線面對人民,不但沒有增加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反而讓人民對司法失去信心。即便蔡英文總統上任後,敲鑼打鼓的舉行「全國司改國是會議」,浩浩蕩蕩列出上百項決議,讓司法院、法務部主導司法改革。但結論卻是人民對司法越來越沒信心,對司改更是嗤之以鼻。

司法院嗅到了問題的核心,在新的一年中將以「淘汰不適任司法官」為重點工作。由於憲法保障法官終身職的關係,目前能淘汰不適任司法官的機制,僅有透過《法官法》中的「法官評鑑機制」與「職務法庭」。但「法官評鑑機制」歷年來均成效不彰,「職務法庭」在性騷擾法官陳鴻斌案中,更大喇喇地上演官官相護的戲碼……這樣看來,似乎沒有方法淘汰不適任司法官……

因此司法院提出《法官法》修正草案,讓案件當事人可以直接請求法官評鑑,另外也在「法官評鑑委員會」與「職務法庭」的成員中,納入外部專業人士,提高評鑑效果,以及加速淘汰不適任司法官,讓職務法庭的判決更貼近民意。對於司法院在「職務法庭」引進外部人士的做法,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陳雨凡表示認同,她指出,職務法庭處理的都是法官或檢察官適不適任的問題,不僅僅只是法律層面的問題,更多涉及其他專業領域的判斷。「法官是法律領域的專家,但可能不是其他領域的專家。」所以加入外部人士的專業意見,可以讓職務法庭的判斷更廣泛、更多元。

至於司法院提出的「法官評鑑委員會」修正草案版本,雖然增加外部專業人士的人數,由4人增加為6人,但實際上,法評會還有其他7名委員,是由法官、檢察官、律師所組成,若遇到爭議性極大的案件時,專業法律人士最終仍會操縱法評會的決定。因此司改會認為,除了提高外部人士的人數外,更要提高比例,一定要超過半數,才能讓法評會的決定,不被專業法律意見操控,更接地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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