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惡房東張淑晶硬派工修冷氣害摔死 判賠183萬確定

2019年02月12日 11:09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利用各種名義坑殺房客的新北市女房東張淑晶,2014年間與黃姓合夥人派遣公司廖姓員工到套房裝潢工地安裝冷氣室外機鐵架,但卻未提供任何防墜設備,員工不慎踩破雨遮從2樓摔死,張女遭判刑5月定讞。家屬求償,最高法院12日判決張淑晶需負擔賠償近183萬元確定。

▲張淑晶。(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張淑晶。(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本案發生於2014年3月15日上午10時許,張淑晶與黃姓合夥人指派2人合資的中興國際開發公司員工廖男(57歲)與賴男,到新北市新莊區一處套房裝潢工地安裝冷氣室外機鐵架。但張女未提供安全帽、安全繩等防摔設備,結果廖男腳踩雨遮施工,但因雨遮老舊,當場碎裂崩塌,廖男自2樓、頭下腳上摔落,頭部多處骨折,送醫急救3天後不治身亡。

事發後新北市勞動檢查處獲報到場檢查,勒令停工,並將張女、黃男移送法辦,追究刑責。但2人仍涉偷偷施工,勞檢處同年5月初再度到場檢查,發現張女2人擅自動工,再以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之嫌將2人送辦。

廖男家屬提告,刑案部分,最高法院去年3月間依照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等罪,將張女判刑5月定讞。另外家屬也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張女與黃姓合夥人、中興公司,連帶賠償473萬餘元。一審判決須連帶賠償270萬餘元。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經過重新計算後,改判家屬可從中興公司獲得職災補償207萬餘元;其中182萬9779元則是張女與黃姓合夥人負擔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確定。

除本案外,張女另涉多起案件,她利用各種名義坑殺房客,遭檢方提起公訴。新北地院針對她造成78人受害部分,一審判刑8年2月,其中1年2月得易科罰金,目前上訴二審審理中。另外她與向昔日閨密、板橋知名盧姓眼科院長有多起民事官司糾紛,互有勝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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