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男為3萬元割喉狠殺老農婦 一、二審判無期檢怒提上訴:該判死

▲竹南鎮鄧姓農婦下田夜未歸,頸部背部中刀陳屍排水溝。(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竹南鎮鄧姓農婦下田夜未歸,被吳嫌拿刀在頸部背部刺傷。(圖/東森新聞,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台中報導

發生在2017年5月間,苗栗縣竹南鎮1名鄧姓婦人慘遭凶嫌吳永明割喉12公分深斃命,法院一、二審以吳嫌因吸毒喝酒情緒暴衝而行凶、有教化可能等理由判處無期徒刑;死者家屬不服,台中高分檢,指吳男先後被關10年多,若能教化,不會進出監獄如家常便飯,日前上訴最高法院請求判處吳男死刑。

▲竹南鎮鄧姓農婦下田夜未歸,頸部背部中刀陳屍排水溝。(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竹南鎮鄧姓農婦下田夜未歸,頸部背部中刀陳屍排水溝。

這件命案震驚竹南鎮,命案發生於5月3日,38歲凶嫌吳永明因妨害名譽被判處拘役50日,檢察官准予易服社會勞動,但有30日未完成執行,吳男為籌措易科罰金3萬元,回到老家竹南鎮。

當天下午,一名65歲鄧姓婦人騎機車到農田除草,吳男向她索討金錢,但鄧婦未理會就騎機車要離去,吳男老羞成怒,抓住鄧婦的衣領將她推倒,拖行2 、3 公尺到水溝旁,再取出尖刀朝鄧婦背部頸肩、胸前割劃,鄧婦抵抗過程手背、手掌都被割傷,最後鄧婦頸動脈12公分深出血、氣管被割斷不治身亡。

▲竹南鎮鄧姓農婦下田夜未歸,頸部背部中刀陳屍排水溝。(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竹南鎮鄧姓農婦下田夜未歸,頸部背部中刀陳屍排水溝。

吳男行凶後,翻找鄧婦的機車置物箱沒財物,為免遭人發現,騎走機車棄置他處,還將機車鑰匙丟進水溝,在田邊清洗血跡後,逃離現場,鄧婦丈夫及兒子見她未返家,外出尋找,晚上9時許發現她的遺體報請警方處理。

警方清查命案現場附近的監視器畫面,發現吳男曾騎車在附近徘徊,加上他曾有重傷害等多項前科,警方懷疑他涉有重嫌,經過連日追查,5日掌握到他躲藏在桃園大園一名女網友的住處,將他拘捕到案。

▲竹南鎮鄧姓農婦下田夜未歸,頸部背部中刀陳屍排水溝。(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吳嫌殺害鄧婦後騎車逃逸。

警方在他的機車置物箱裡找到一把疑似作案用的凶刀,加上在吳男鞋子上發現有擦拭血跡的痕跡,鞋印也與命案現場留下的腳印穩和,因此認定他涉案,並將相關證物送往刑事局化驗比對DNA完全符合。

被收押的吳男這才坦承,因很生氣持刀子要剌鄧婦,「但刀子太鈍,就從她的頸部開始,一刀一刀的割」,當時腦中一片空白,行為無法控制,直到被鄧婦推開才清醒過來。

▲竹南鎮鄧姓農婦下田夜未歸,頸部背部中刀陳屍排水溝。(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竹南鎮鄧姓農婦下田夜未歸,頸部背部中刀陳屍排水溝。

二審判決指吳男行凶前喝了半瓶米酒,尿液也驗出毒品反應,精神鑑定吳男行凶時未受影響,不符減刑適用,但合議庭認為有可能因毒品和酒精交互影響,導致吳男「瞬間暴怒」而下重手。

同時也認為吳男犯後有悔意,有教化可能,吳男被提押訊問時,供稱鄧婦的靈魂來找他,嚇得清楚交待犯案過程,模擬命案時朝陳屍地點拜拜,收押時書寫道歉信函及經文,請求死者鄧婦家屬原諒。

▲▼             。(圖/記者唐詠絮攝)

▲竹南鎮鄧姓農婦下田夜未歸,頸部背部中刀陳屍排水溝。

但被害人家屬和檢察官不認同判決結果,上訴指出,吳男有竊盜、強盜、公然侮辱、公共危險多次犯罪紀錄,從18歲到犯下此案約18年的時間,有10年8個月,超過一半的時光都在監獄服刑接受矯正,期間一次長達6年3月之久,如果有教化可能,不會進出監獄如同家常便飯。

檢方上訴強調,為了慰撫被害人家屬失親之痛,同時權衡公平正義的理念,與回應社會公義的需求,縱使吳男犯後有悔悟,也無法彌補其行為時的惡行與罪責,認為吳男應該判處死刑,與社會永久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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