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陸男入境非「政治庇護」 陸委會:來台短期「專業交流」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蔡浩祥攝)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蔡浩祥攝)

記者蔡浩祥/台北報導

兩名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男子去年9月過境台灣,聲稱遭迫害申請政治庇護,滯留桃園機場管制區迄今已4個多月,創下移民署成立以來,外籍人士滯留時間最長紀錄。對此,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表示,兩位大陸人士是以短期「專業交流」名義來台,不是「政治庇護」

據了解,64歲的劉興聯與44歲的顏克芬,於去年9月27日持大陸護照從泰國過境台灣時,聲稱遭迫害申請政治庇護。

邱垂正表示,劉興聯、顏克芬兩人當初以跳機方式在機場管制區滯留;按法規,沒有一種合法交流是以這種方式進行,故依照合法程序,要求劉、顏兩人先出境,再透過民間團體,申請來台進行短期「專業交流」,不是「政治庇護」

邱垂正說,目前「難民法」尚未完成立法,缺乏法源依據,政府無法編列相關預算,故無法提供政治庇護;劉興聯、顏克芬兩人案例,也不符合《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無法長期居留。

▲滯留桃機4個月的2名大陸男子。(圖/東森新聞)

▲滯留桃機4個月的2名大陸男子。(圖/東森新聞)

有關劉興聯、顏克芬來台短期「專業交流」所需費用,是否由政府支出?邱垂正表示,相關費用、照料問題,由邀請的民間團體負責。

被問及劉興聯、顏克芬來台短期「專業交流」時限?邱垂正指出,目前移民署核定就是一個月,申請轉送第三國,必要的話,劉、顏提出相關計畫,可再多延一個月時間。

倘若申請轉送第三國若不順利,是否可再延期?邱垂正未正面回應,僅表示,「現在就是核准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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