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氣爆遭火紋身 14次網購大麻吸食減痛...法官同情輕判

▲▼ 大麻,幼苗,。(圖/免費圖庫pixabay)

▲鄭姓男子擔任廚師時,工作場所氣爆遭火紋身,為緩解疼痛自國外14次網購大麻吸食被檢警查獲,法院認為情有可原輕判。(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陳以昇/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廚師因工作場所氣爆導致全身嚴重燒傷,為了止痛,先後14次網購大麻菸草、大麻膏及種子,以國際郵包寄送入境,遭海關及調查單位查獲,被依最重可判無期徒刑的運輸二級毒品罪嫌送辦,法官認為他情有可原,因此僅判他2年,緩刑5年,並需向公庫支付22萬元,另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4場,以勵自新。可上訴。

據了解,擔任廚師的鄭姓男子在2016年間,因工作場所發生氣爆,受有頭頸部、左上肢及雙下肢二度燒燙傷,手術後長期慢性疼痛,服用止痛藥也無法有效止痛,於是使用大麻減輕疼痛;他從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間,14度透過網路從加拿大、捷克、西班牙等國,訂購大麻煙草、大麻浸膏、種子等,並以自己高雄市鳳山區住所作為收件地址,利用國際郵件寄送方式取貨。

期間海關及檢警接獲線報,將其中13包大麻煙草及1包大麻浸膏在進口入境時查扣,並通報檢警立案搜索鄭男住處,又查獲其他大麻製品。高雄地檢署偵查後,依運輸二級毒品罪嫌將鄭姓男子起訴。

鄭姓男子被捕後辯稱,因遭火紋身後,止痛藥無法止痛,才網購大麻吸食止痛。高醫並證稱,鄭男氣爆時體表面積超過兩成二度燒傷,曾接受筋膜切除及清創手術治療並使用止痛藥物,2016年3月8日出院後門診追蹤治療,須使用壓力衣及矽膠片,之後持續門診就醫,認定他無法從事環境高溫工作且無法久站,活動時疼痛指數2分,疼痛超過3到6個月,可定義為慢性疼痛。

高醫也回覆合議庭表示,醫療用大麻已證實對於慢性疼痛有幫助,在國外已用於減緩疾病所產生的疼痛。合議庭審酌他無前科,勘驗手術紀錄單及傷勢照片,發現他臉部因燒燙傷紅腫、下半肢膝蓋以下部分大面積潰爛而無完膚,疼痛程度殊難想像,加上醫療用大麻國內又無法合法取得,且鄭男每次購買的大麻菸草數量不多,運輸二級毒品罪最低刑度仍嫌過重,因此僅將他判刑2年,並宣告緩刑5年以勵自新。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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