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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龍崎掩埋場暫定自然地景引歐欣抨擊不公 市府:依法有據

▲台南市政府指出,將龍崎掩埋場暫定自然地景,依法有據,程序亦無違誤。(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市政府指出,將龍崎掩埋場暫定自然地景,依法有據,程序亦無違誤。(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指出,為保護具有世界自然資產價值的龍崎堊地,避免施工造成自然地景無法回復,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84條及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第2條緊急情事之規定,將龍崎事業廢棄物場址指定為暫定自然地景,又基於對自然地景之保護,請歐欣公司即日起停止所有水保工程,係依法有據,程序亦無違誤。

市府指出,對歐欣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發表聲明指控,台南市政府在兩日內就通過龍崎掩埋場預定地,暫定保留地的決議,要求歐欣環保公司停工,早已有定見,係配合特定團體阻止開發案,而為既定立場之會勘,難昭公信,市府對此嚴正駁斥歐欣公司不實指控。

▲台南市政府指出,將龍崎掩埋場暫定自然地景,依法有據,程序亦無違誤。(圖/記者林悅翻攝)

市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84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具自然地景者遇有緊急情況時,主管機關指定為暫定自然地景。暫定自然地景應踐行程序準用第20條暫定古蹟之規定。依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相關規定,本府邀集專家學者現場會勘認定,現址確實有可能而立即明顯之重大危險,進而依相關法令規定,履踐相關必要的法定程序判斷,審議期間,當地的景觀或當地的地質應會遭到破壞掉,故有暫定自然地景及停止水保工程施工。針對自然地景之保護,市府程序合法並無不當。實無歐欣公司指摘市府存有定見,及配合特定團體阻止開發等情。

市府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84條,及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請農業局擬具評估報告,並且與相關局處及學者專家組成審議委員會進行自然地景審議,預計1年內完成評估審議。龍崎是南台灣著名的泥岩地質區,世界上少有的地形美景,並投入研究及觀光等資源,將此具世界特色的泥岩堊地進行相關規劃與保護,為當地世界級自然景觀保存盡一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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