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劈腿」營區搞網愛 新歡側錄女士官露胸自摸強索遮羞費

▲胸部,乳房,波霸。(圖/達志/示意圖)

▲6軍團542旅一名楊姓士官,趁與同僚張女網愛時截取「露點」畫面,要求張女支付1萬5千元的封口費(圖為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達志示意圖)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6軍團542旅一名楊姓士官與蘇姓女士官是軍中同袍,因受訓結識互有好感,只是兩人在各有男女朋友的情況下仍各自 劈腿,楊男還趁機要求蘇女視訊時寬衣解帶時加以竊錄。後楊男因債務問題轉而對蘇女恐嚇取財,新竹地院法官依恐嚇未遂罪、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罪判刑5個月,易科罰金15萬元。

判決書指出,6軍團男女志願役士官楊男、張女因下基地訓練而結識,兩人雖各有男女朋友卻止不住乾柴烈火,兩人經常私訊甚至利用在營放假時上網與對方網愛。2018年6月間,楊男與張女兩人在營區利用手機視訊網愛,楊男要求張女露出胸部讓他欣賞,張女也順應要求拉下胸罩,而楊男則趁機錄下張女的露點照,事後張女為哄楊男開心,還傳送自己穿比基尼的辣照給對方留做紀念。

只是時隔一個月,楊男因債務問題,竟將歪腦筋動到張女身上,楊男截取張女「露點」畫面,要求張女支付1萬5千元的封口費,否則便要將張相片po在爆料公社,讓大家看看國軍的私密風情。楊男傳訊,「你知道某些影片照片賣的錢就1萬元還高嗎?」、「你男友有錢,你跟他討」、「你想讓人知道你在營區用錄影功能?脫衣自摸嗎?」,張女拒絕妥協,不願付錢,怒而向桃園憲兵隊控告楊男。楊男在法官審理時坦承犯行。

法官認,楊男與張女兩人為軍中同袍,應尊重他方意願及權利,卻利用網路視訊,無故竊錄女子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嚴重侵害原告的隱私,造成被害人莫大的心理恐懼,更擷取身體隱私部分畫面,要求告訴人支付金額,否則將公開上開截圖畫面及影片,致原告心生畏怖,實屬不該,念及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迄今未達成民事和解,也未賠償原告損害,因此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4個月,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2個月,應執行5月,易科罰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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