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把我的姊妹睡了…人夫偷情逾300次 跑遍全台摩鐵還想辦VIP

▲▼人夫偷情,床戰人妻300多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人夫偷情,床戰人妻300多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人夫搞上了已婚人妻,展開8年的地下情,在新北市、宜蘭、台中等地的汽車旅館,還有住家、汽車等處偷情超過300次,由於次數相當頻繁,他們還一度想辦VIP卡,但最終兩人交惡,人妻向丈夫坦承一切,整起事件才曝光。

新北地院判人夫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民事部分,人夫還需賠小三的先生100萬元。至於人夫的太太,沒想到閨密會騎走枕邊人,火大提告,最後小三也須賠償她10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50歲的徐男在2006年間認識老婆的好姊妹,40多歲的羅女,並將她引薦到自己的公司上班,兩人時常相處,也慢慢增溫產生愛的火花,從2008年1月開始了地下情,到2015年9月為止,兩人以平均每周玩一次的頻率,跑去中和區、土城區、萬里區、宜蘭、礁溪、台中等地的摩鐵開房,再加上偷偷在住家、汽車上的激戰,次數超過300回。

其中,中和區是他們床戰的老巢,次數太頻繁,他們還一度考慮辦VIP卡,偷情得自然又愜意,絲毫沒顧慮到家中伴侶的感受。

直到2016年兩人交惡,徐男跑到羅女住處樓下要求理論,羅夫詢問到底發生甚麼事情,羅女才含淚坦承偷情,「對不起」,戴了綠帽的羅夫氣炸,立刻扯下手上的戒指並對兩人提告。法官依妨害家庭罪判徐男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

而徐妻則控訴,與羅女認識數十年,兩人情同姊妹,直到老公被提告通姦,她才發現,自己被蒙在谷底,伴侶口口聲聲說愛她,卻在外頭跟自己的姊妹床戰,越想越傷心,決意提告,向羅女求償200萬元。新北地院於本月19日判羅女須賠償徐妻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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