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女兒遭性侵7次淚問「為何是我」 狼父冷回:我高興啊

▲一坨坨被揉爛的衛生紙。(圖/記者陳俊宏攝)

▲少女急著撿用過的衛生紙讓母親起疑。(示意圖/記者陳俊宏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一名42歲的巴士司機被指控從女兒11歲起開始伸出狼爪,光是2015年到2017年間就7次在家中性侵得逞,直到他的妻子某日深夜返家看到房間裡有一團衛生紙,這才起疑追問出整起事件。受害的少女指控,父親在完事後還威脅不能告訴其他人,否則就要從30樓跳下,讓他們一家沒有人養。

綜合香港媒體報導,現年15歲的少女指控,從11歲(小學六年級)起就遭父親多次在家中性侵,印象中2015年到2017年10月就多達7、8次,且其中一次還沒有使用保險套,直到2017年10月14日母親深夜返家看到房間裡有一團衛生紙,她慌張跑進來撿起再扔掉,由於行徑太過怪異,被追問才說出這些年來的事情,隨後母親立即撿回衛生紙,並帶著她到警局報案。

性侵,撿屍,強暴,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少女擔心父親真的會跳樓,所以遲遲不敢向其他家人求救。(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少女表示,她與雙親、弟弟、祖母和姑姑同住,平時一家四口一起睡同一間房,其中一次受害時父親沒有使用保險套,完事後還威脅不准告訴其他家人,如果說出去就要從30樓跳下,到時候整個家都沒有人養,還有一次是在撫摸胸部和下體後給50到100元港幣(約196到393元新台幣)封口,「我問過他,為什麼不和媽媽做這種事,而是和我,他只回答『我高興啊』。」

雖然這名父親矢口否認性侵及猥褻親生女兒,且到案後情緒相當激動,但由於法醫確實在少女的下體及內褲驗出他的DNA,最後一共吃上5項非禮罪(猥褻侵犯罪)及2項性侵罪,全案目前仍在審理階段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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