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感情測試」已婚女奪純情男初夜…上床3次借34萬:我是真愛

▲情侶,戀人,曖昧 。(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女子隱瞞自己是已婚的酒店小姐,卻以結婚為前題勾搭男子。(圖/pakutaso,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在酒店工作的紀姓女子利用交友軟體認識呂姓男子,她明明已婚,卻主動示愛,還欲與呂男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再以考取美容師職照補習、祖母過世需喪葬費等理由向呂男借了34萬元,其中一次是呂男當面交錢、她就當場「獻身」。事後呂男覺得自己被騙,但紀女認為兩人就是情侶關係才發生3次性行為,然而法官認定這是詐欺行為,共判紀女1年6個月徒刑,僅4個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36歲的紀女2017年3月化名為「林珮婷」,利用交友軟體認識呂男,隱瞞自己在酒店工作的身分,佯稱自己在美容中心工作,欲與呂男以結婚為前提交往,還以報考美容師執照計畫,需要用錢的理由,向呂男要了4萬元。接著4月底,紀女再以不小心打破美容中心的精油須賠償,再跟呂男拿12萬元。

2017年5月,紀女再稱祖母過世,需要喪葬費用18萬元,還跟呂男約在台北市一家旅社見面,呂男當面交出18萬元,紀女也當場獻身,兩人就發生性行為。同年6月,紀女聲稱,自己騎機車的時候撞到了一名外籍孕婦,造成流產須賠償250萬元,還告訴呂男,若拿不出來這些錢,她就要去酒店上班。

呂男得知後,本來還想去錢莊借錢,後來家人極力阻止,才未受騙匯款。他向警方報案,與警合作約紀女碰面,才發現「林珮婷」根本就不是紀女的名字,全部的一切都是紀女在騙他,玩弄了他的感情!

▲情侶,戀人,曖昧 。(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那是為了要測試男生對我的感情!」新北地院開庭,紀女承認已婚,當時在酒店工作,但不想讓呂男得知詳情,才謊稱在美容中心工作。她坦承自己未打破精油,而是打破酒;祖母過世雖然不是當下的事,但家中長輩也向她催討當初的喪葬費用;她共借了34萬元也有意還錢給呂男,「我沒有不還錢的意思。」

紀女的律師辯稱,兩人是男女朋友,曾發生3次性行為,如果紀女有意詐騙,也根本不用和呂男發生親密關係,而且紀女當時確實有打算報考美容師,也真的有打破公司的酒;祖母過世雖然不是當下的事,但事後家裡長輩也確實有向她催討當初的喪葬費18萬元。她沒詐欺犯意,才會跟呂男借錢。

▲情侶,戀人,曖昧 。(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紀女為了證明,還拿出2018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報名表」為證據,但法官發現,紀女拿出的報名表職類是「職業安全管理、保母、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照顧服務員」等,根本不是美容師考試,如果紀女後來放棄報考,應該也可以直接還呂男4萬元。

而且紀女稱打破工作的酒需要賠償,卻始終沒有辦法提出打破酒或是賠償酒的證據;至於要支付祖母殯葬費,根據對話紀錄,紀女曾直接向呂男說「頭七」要付18萬元;另外,車禍撞孕婦須賠償250萬元,稱是為了要測試呂男對她是否為真感情,但法官認為,情侶不可能用借錢欠債測試真愛。

法官認為,有性關係不代表有真感情,也不會正當化她屢次用虛假的理由欺騙要錢,認為紀女已觸犯詐欺取財罪,利用呂男的感情經驗不足,讓他以為遇到了真愛,沒想到竟然是騙財女子,且事後也否認犯罪、毫無悔意,因此判1年6個月,其中4個月可用12萬元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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