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文彬/兩岸從「習五條」尋求最大公約數

 

 ▲習近平元旦發表新年賀詞。(圖/翻攝自《澎湃新聞》)

 ●許文彬/律師,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

海峽彼岸最高領導人習近平總書記,於「告台灣同胞書」發表四十週年紀念會正式發表對台談話,以感性的語辭,開宗明義說出「歷史遺留給中華民族的創傷」;這個創傷,就是「兩岸迄今尚未完全統一」。全篇內容立足於「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礎上,析論此一目標的視野高度、精神內涵及實踐安排。今後的兩岸關係發展,希能走上這正確道路;同胞們攜手並肩共謀福祉,互利雙贏。

對於國家統一之實現,還是認為要採取和平的方式,心靈契合的認同;也未強調有何時間表。至於其過程,則希望由兩岸各個「政黨」及「界別」,來開展民主協商,探索「兩制台灣方案」。唯其就「一個中國原則」,則是堅定不移的。

其實,衡諸台灣方面的客觀環境與主流民意,「習五條」的主張,應可進一步尋求兩岸的「最大公約數」。

猶憶公元2000年5月20日,台灣政局首度政黨輪替,陳水扁總統的就職演說,提出「四不、一沒有」的主張,中共中央台辦、國台辦立即回應,發表聲明指出:「一個中國原則,見之于台灣當局多年來的有關規定和政策文件,不是我們單方面強加給台灣的。」且還提到:「1945年以來,我們始終不渝地支持台灣同胞反對國民黨專制統治的鬥爭;1947年發生『二二八事件』時,中國共產黨公開聲明反對國民黨反動派鎮壓台灣同胞。」

2001年年初,由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擔任召集人的「總統府跨黨派兩岸小組」,向陳水扁提出「三個認知、四個結論」的建議,鄭重指出:「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為增進兩岸關係,處理兩岸爭議,回應對岸『一個中國』的主張。」站在台灣百姓利益的立場,大陸當局所強調的「一個中國原則」,應是不相抵觸的;這也是兩岸人民追求共存共榮的認知框架。

▲2016年總統大選,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前中研院長李遠哲。(圖/ETtoday資料照)

2002年1月,北京紀念「江八點」發表七週年,副總理錢其琛發表談話,指出:「長期以來,台灣同胞為擺脫殖民統治、反抗專制壓迫、實現當家作主願望,付出了艱辛的努力。我們充分理解他們在特殊的歷史背景下形成的複雜心態,充分尊重他們的願望和要求。廣大台灣同胞要求當家作主,與極少數人搞『台獨』是有本質區別的。」這樣情真意切的說法,正顯示在民進黨首度執政期間,北京遞出了橄欖枝。而今民進黨二次執政,是否也可回顧體會,亟思有所正面回應?

2005年3月,當時的胡錦濤總書記於「反分裂國家法」制訂之前,發表「新形式下發展兩岸關係的四點意見」,也曾指出:「只要承認一個中國原則,承認『九二共識』,不管是什麼人、什麼政黨,也不管他們過去說過什麼、做過什麼,我們都願意同他們談發展兩岸關係、促進和平統一的問題」、「既然台灣和大陸同屬一個中國,就不存在所謂大陸和台灣誰吞併誰的問題」。

實則台灣方面現行憲政法制,也正是在「一個中國」概念中運作。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1993年11月所作「第三二八號解釋」,指出「憲法這規定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由」。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則宣示:「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而為憲法之增修。

接著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制定了「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在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其施行細則第三條明定:此乃指「中共控制之地區」。

綜上所述,關於「一個中國原則」、「和平統一」,其實也是台灣方面現行憲政法制所認同的概念。從而,海峽兩岸關係之和平發展,論理上雙方應該是有「最大公約數」可尋的。李白詩云:「兩岸青山相對出,孤帆一片日邊來」;期盼兩岸人民攜手合作,互利雙贏,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正確道路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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