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巴掌打警察遭求償60萬 降價到13萬!李婉鈺只願拿3萬

2019年01月2日 12:11

▲▼李婉鈺到台北地方法院開庭調解,對於對方求償100萬元到60萬、15萬元的喊價行為,覺得無法接受。(圖/記者楊佩琪攝)

▲李婉鈺到台北地方法院開庭調解,對於對方求償100萬元到60萬、15萬元的喊價行為,無法接受。(圖/記者楊佩琪攝)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到前立委張碩文家按門鈴,最後演變成與到場員警的妨害公務等官司。台北市新生南路派出所警員王重羲不滿李婉鈺多次在媒體上放話說他「吃豆腐」,另加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給予不起訴處分。台北地方法院則召開調解庭,結束後,李婉鈺表示,她已經付出慘痛代價,只是對於員警從100萬到60萬,再到15萬元的喊價,相當無法接受。

2017年11月28日深夜,李婉鈺前往立委張碩文位在大安區家中按電鈴、拍打鐵門,與李婉鈺爆發口角的鄰居報案,王姓、林姓2名員警到場,雙方發生肢體衝突。員警控告李婉玉呼他巴掌、搶他的密錄器,還辱罵員警「你囂張什麼!」等語,李婉鈺被依妨害公務、強制未遂罪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針對妨害公務部分,李婉鈺認罪,但按電鈴行為的強制未遂罪部分不認罪。李婉鈺也多次當庭向員警道歉「那天不好意思,做了錯誤的示範,造成你們執法上的困擾,對不起。」林姓員警聽了回答「這樣就夠。」

不過王員不滿李婉鈺多次透過媒體表示「感覺被吃豆腐」才會襲警,因此加告妨害名譽,並求償60萬元,法官認為,妨害名譽是因妨害公務案而起,因此安排進行調解。

根據媒體報導,王員要求李婉鈺應賠15萬元,針對妨害公務部分,但此部分李婉鈺僅願意拿出3萬元,調解時,調解委員建議10萬元,王男也同意15萬再降到13萬元,但李婉鈺不接受,調解破局。

李婉鈺表示,過程中大家都互有瑕疵,而她身為公眾人物,對自己的不良示範道歉,自己也付出了慘痛代價,無論是在選舉過程中,還是被冠上「襲警議員」的稱號,也浪費了司法資源。此次調解無法成功,覺得無奈,但還是不會違背自己的中心思想「對的就是對的,不對的就是不對。」只是對於王姓員警原本提出100萬和解金,後降到60萬元,調解庭時又提出降到15萬元這樣的作法,覺得沒有辦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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