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指控老闆有「夜間部同學」 闆娘一個動作讓她被判刑

▲▼大叫,講話,電話,傳話,喊,叫,唱歌。(圖/翻攝自pixabay)

▲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翻攝自pixabay)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李姓女子任職於桃園某科技公司,因工作疏失遭到老闆開除,李女心生不滿,竟撥打電話向老闆娘控訴因她發現老闆有兩名「夜間部同學」,所以老闆才將她開除。但因當時老闆娘將手機開啟擴音功能,在場所有人皆聽到李女的指控,鄭姓老闆事後對李女提告,法官審理後,依誹謗罪將李女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

判決書指出,李女2017年4月中晚間撥打電話給老闆娘,指稱因為她發現老闆與兩名女子有不正常關係,是「夜間部同學」,老闆擔心被揭穿,所以將她開除。事發當時因公司在趕出貨,許多同事在場,老闆娘接到電話便開啟擴音,也多次告知李女「手機有開擴音,所有人都會聽到」,但李女仍不斷重覆她的「夜間部同學」之說。事後遭到老闆提告誹謗。

開庭時,李女辯稱老闆娘並沒有告知她有開擴音,且她是出於好意才跟老闆娘說,並沒有任何誹謗的意思,老闆娘找來當時在場的同事作證,同事稱有聽到李女說老闆與兩名女子是「夜間部同學」,且多次聽到老闆娘告知李女手機有開擴音。

法官審理後認為,老闆娘已告知李女手機有開擴音,在場的所有同事皆聽到李女言論,且李女對她所說的「夜間部同學」無法拿出證明,所有舉動已對老闆造成人格及名譽受損,因此將李女依誹謗罪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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