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路必看!元旦「15大交通新制」懶人包 檢舉違規實名制、機車加裝ABS

2019年01月1日 09:04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2019年正式到來,許多交通新制度在元旦這天全面上路,《ETtoday新聞雲》整理出15大與用路人息息相關的新制,包含新款新機車強制加裝ABS或CBS、交通違規檢舉實名制、更改機車路邊停車規定等,民眾務必多加注意,否則恐傷了荷包。

▲三重橋,機車潮。(圖/記者黃克翔攝)新logo

▲元旦開始,新款新機車強制加裝ABS或CBS。(圖/記者黃克翔攝)

1.新款新機車強制加裝ABS或CBS

交通部2015年5月15日發布修正車輛安全檢測基準,明訂2019年元旦起,新款126CC以上機車新車,需強制裝設ABS(防鎖死煞車系統),新款125CC以下機車需強制裝設ABS(防鎖死煞車系統)或CBS(連動式煞車系統)。

為降低民眾負擔,交通部擬定初步方案,明年不管新舊款型的新機車,只要配備ABS或CBS,分別補助4000元及1000元,且補助費直接給購車者,申請後將撥款至車主指定帳戶。

2.交通違規檢舉實名制

為確保檢舉資料真實性,受理機關必須確實掌握檢舉人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並於法院審理交通違規行政訴訟案件涉及證據調查配合到場說明,增訂檢舉人應提供國民身份統一編號予公路主管或機察機關查證。

3.多輛重型機車可停同一停車格

為避免浪費停車空間,交通部修正規定,路邊停車場一個小型車停車格得停放一輛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數量,以達各道路主管機關簡政免公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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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輛重型機車可停同一停車格。(圖/記者季相儒攝)

4.機車路邊停車規定

為更符合現行用路人習慣,明確規範大型重型機車及其他機車於未劃設停車格位,可停車處所停車規定。一、大型重型機車及機車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停放,其前輪或後輪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距離,由原不得逾60公分修正為不得逾40公分。

二、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平行、垂直或斜向停放,其前輪或後輪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距離,由原不得逾40公分修正為不得逾30公分。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另有特別規定時,應依其規定。

5.大型車查驗新措施

新型式甲類大客車應裝設「緊急煞車輔助系統(AEBS)」,新型式大型車新車應裝設「車道偏移輔助警示系統(LDWS)」。

另推動國內遊覽車延壽安全查驗,88年6月30日前未經車輛型式安全審驗遊覽車,2019年元旦起,僅可作為專辦交通車業務使用,至明年12月10日。

6.航政考試規則改變

航海人員測驗自2019年開始,為提供考生更便捷服務及簡化行政程序,開放報名參測考生於通過資格審查後,於考試前10天由線上自行下載列印入場證(准考證)。

STCW公約2010年修正案新增電技員職級,配合修正「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故航海人員測驗配合於2019年開始辦理「電技員」類別測驗。

而為提升航行安全,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測驗增加實務情境題,並加入海難事件案例,以增加駕駛緊急應變能力。

▲▼高雄港。(圖/交通部觀光局提供)

▲國際七大商港採用低硫燃油。(圖/交通部觀光局提供)

7.國際七大商港採用低硫燃油

採用「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 」規定,自108年1月1日起,外籍船舶及航駛國際航線之國籍船舶,進入我國國際商港區域,應採用硫含量以重量計0.5%以下之低硫燃油或具有同等減排效應之裝置或替代燃料,以改善所在地區之空氣品質及對居民身體健康之影響。

8.開放自動駕駛車輛申請試車牌照進行道路測試

針對因研究、測試而有試行自動駕駛車輛之需求,開放自動駕駛車輛得申請試車牌照進行道路測試,並訂定測試行駛道路時應有適當之管制措施及遵守相關道路交通安全之規定。

9.20年未審驗遊覽車僅能專辦交通車

參考國外對於一定車齡之大客車管理機制,交通部推動國內遊覽車延壽安全查驗制度。一、1999年6月30日前未經車輛型式安全審驗遊覽車,自108年1月1日起,僅作為專辦交通車業務使用,至2019年12月10日止。

二、1999年7月1日後出廠遊覽車,自2020年1月1日起,於出廠年份屆滿15年前後1年內,應依規定辦理車輛安全查驗後,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使用營運。包含完成辦理底盤安全檢修及車身重新打造查驗者,得繼續使用至出廠年份屆滿20年止;以及僅完成辦理底盤安全檢修查驗者,得繼續使用至出廠年份屆滿18年止。

10.修正大貨車(含混凝土泵浦車)車輛規格尺度規定

一、參酌國外先進國家大貨車尺度規定,修正大貨車車輛尺度規定,車長限制由11公尺修正為12公尺,並配合修正前雙軸後雙軸大貨車車輛總重量由30公噸增加至32公噸、兼供曳引之前雙軸後雙軸大貨車,全聯結重量由50公噸提高至52公噸。

二、具有混凝土壓送設備之車輛(混凝土泵浦車),修正全高不得超過4公尺,並增訂車身附加混凝土輸送設備車輛之變更規定。

11.實施大客車電氣設備應與紀錄相符及使用中大客車電氣設備查核規範

為加強車輛安全管理建立大客車電氣設備查核規範,108年1月1日起,大客車登檢領照時電氣設備數量及位置應與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紀錄相符;使用中大客車定期檢驗時電氣設備數量應與紀錄相符,初次登記或增加電氣設備時應出具合法汽車車廠出具電氣設備檢查紀錄表。

▲遊覽車,大客車。(圖/記者季相儒攝)

▲實施大客車電氣設備應與紀錄相符及使用中大客車電氣設備查核規範。(圖/記者季相儒攝)

12.開放胖卡車側鈑金改裝上掀式(廂式平頭小貨車車側鈑金件變更)

為維護車輛安全,兼顧商業經營多樣化實務需求,開放廂式平頭小貨車車側鈑金可改裝為上掀式,配套如下:

一、為保有乘客生存空間,載客空間之樑柱結構及車頂結構樑部分不得變更。

二、載貨空間如切除樑柱結構,須由交通部認可具有辦理車身結構強度檢測之檢測機構出具車身結構強度優於原結構或與原結構相同檢測安全證明文件。

13.延長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專業訓練複訓緩衝期間為3個月

自108年1月1日起,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經專業訓練合格,取得初訓訓練證明書者,於有效期間屆滿前3個月內,經複訓合格後,始得換領有效期間2年之複訓訓練證明書。

14.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測驗啟用新題庫

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測驗為航行安全增加實務情境題,並加入海難事件案例,以增加駕駛緊急應變能力。

15.蘇澳港煤炭裝卸作業自108年1月1日起採優先使用密閉式自動卸煤機作業

為降低碼頭裝卸作業所造成港區環境空氣品質污染,強化綠色港口,推動蘇澳港煤炭裝卸作業自108年1月1日起採優先使用密閉式自動卸煤機作業新制。
透過「不揚塵、不落地、密閉式」的裝卸方式來避免污染,有利於提昇蘇澳港污染防治能力及裝卸作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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