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撿屍女同學 再LINE男友「來我房間抱她回去」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在台南就讀大學的蔡姓學生聽聞女同學小香(化名)與男友吵架,兩人就在寢室裡喝酒聊天,卻趁著對方醉倒後性侵,再用LINE傳訊息請男友來把人抱回去;雖然他事後辯稱一切都是女方主動,自己還被迫簽下切結書,但法官並不採信,最後仍被依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4個月的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汽水,飲料,調酒,果汁,碳酸飲料。(圖/翻攝自pixabay)

▲蔡男灌醉小香後性侵,還傳LINE叫對方的男友來接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香指控,2016年11月14日凌晨因為與男友吵架心情不好,於是前往蔡男的寢室談心,聊天過程中看到桌上有放萊姆酒,這才接受邀約喝下兩杯,沒想到喝完就開始感到暈眩、意識不清,接著醉倒在床上,等到再次醒來時兩人都全身赤裸,無奈頭還是很暈,所以又在床上昏睡過去,真正清醒時已經回到自己房內,「我有問如果醉了,可不可以請他把我抱回房間,鑰匙也放在桌上,他說好,我覺得不舒服就先在床上休息,後來才知道是男友來把我抱回去。」

而被指控性侵的蔡男反駁,當天確實有發生性關係,但一切都是小香主動擁抱、親吻,還撫摸他的下體,這才應要求戴上保險套嘿咻,過程中也有對話,結束後對方就睡著大約2分鐘,醒來後又自己到廁所穿好衣物,接著躺回床上繼續睡,「她要我傳LINE給她男友,沒想到男友知道了就跑來要求我簽切結書,因為第一次經歷這樣的事,我很害怕就簽了還道歉,但這真的不是性侵。」

一名男大生用烈酒灌醉女同學後強拍她裸照,還用LINE分享給同學看。(圖/達志示意圖)

▲小香醉到連自己是被男友抱回房間的都不知道。(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台南地院法官調閱蔡男與小香的對話紀錄,發現女方在清醒後立即傳訊息質問酒醉後的事,包含「昨天到底是怎樣」、「所以你是趁人之危囉」、「我很生氣,因為我信任你,可是你對我這樣」,言詞中的情緒都很憤怒,加上她一再強調自己當時真的醉到毫無意識,根本不敢相信會被信任的朋友撿屍,情緒反應與一般受到性侵的被害人反應一致,可見並非全然都是無稽之談。

法官認為,蔡男明知小香心情不佳想找人訴苦,卻自己事先準備萊姆酒,再趁酒醉後意識不清一逞私欲,顯然欠缺對他人性自主的尊重,事後未坦承犯行也未與被害者達成和解,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4個月的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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