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設施執照到期不能運轉? 黃士修嗆「法律學者素養有問題」

2018年12月5日 14:08

▲▼葉宗洸,黃士修。(圖/記者許展溢攝)

▲黃士修批很多法律人素養上有問題。(圖/記者許展溢攝)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以核養綠」公投通過,台大風險管理中心5日公布民調顯示,44%的受訪者認為核能就是目前主要發電方式,只有32%受訪者了解燃煤火力才正確,台大法律系教授張文貞表示,該公投有許多法律問題沒解決,核能設施執照到期就不能運轉。以核養綠公投領銜人黃士修嗆,很多法律學者認知素養上有問題。

張文貞說,台灣人民對能源政策轉型雖然很關心,但對於認知是不足的,以以核養綠公投來看,雖然是一個有拘束力的公投,但環境基本法規定政府有義務要逐步達成「非核家園」,尤其核電運轉要有執照,任何一個核能設施,對有生命健康威脅,在運轉上都有限制,加上只要執照到期就不能運轉,強調這些都是有安全考量等標準。

▲▼台大法律系教授張文貞。(圖/翻攝台大風險政策中心臉書粉絲團)

▲張文貞認為黃士修批評是很嚴重的指控。(圖/翻攝台大風險政策中心臉書粉絲團)

黃士修當場回嗆,專業人士專業素養是需要加強的,很多法律學者認知有問題,核一、核二問題張文貞沒有正確回覆,並指風險中心採取這樣的立場很不恰當,且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應是內規,只要行政機關改變就能實行,核電廠就能延役,根本不需要動到其他法規,更不需經過立院。

張文貞反批,「素養有問題」是很嚴重的指控,雖然是內規但也不能違背母法,強調這涉及法律授權,核電問題不是行政權可以單獨決定。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則說,雖然實務上是能做到,但這是去脈絡化說法,子法是跟著母法走,不能違背母法,張譽尹強調,除役年限都是有其規定在,如安全等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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