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惠台新規:符合條件的台胞可領失業補助

▲▼ 北京街景。(圖/CFP)

▲北京街景。(圖/CFP)

記者馬叔安/台北報導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7日表示,自2018年12月1日起,在京求職、就業、創業的港澳台居民將享受北京市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在北京中止就業的人,符合條件的,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待遇。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台《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就業創業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自2018年12月1日起,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香港、澳門和台灣居民,在北京有就業創業意願的,均可以享受北京市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創業政策諮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開業指導等公共就業創業服務。

▲北京王府井步行街。(圖/台北人妻in北京提供)

▲北京王府井步行街。(圖/台北人妻in北京提供)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指出,《通知》明確了符合就業登記、失業登記條件的港澳台居民就業登記與失業登記的辦理方式。一是在本市實現就業的港澳台居民,符合就業登記條件的,就業登記與社會保險參保登記合並辦理,就業登記信息以社會保險參保登記信息為準。二是在本市中止就業的港澳台居民,符合失業登記條件的,可持有效身份證件,向就近的街鎮社保所提交《港澳台居民失業信息採集表》及失業登記有關材料,申請辦理失業登記。

此外,合併辦理就業登記的港澳台居民,未持有本市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可持有效身份證件和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到就近的街鎮社保所申請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辦理了失業登記的港澳台居民,符合本市失業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可持有效身份證件向就近的街鎮社保所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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