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清/別用「邏輯後果」教小孩

 

 ▲邏輯後果。(圖/大好書屋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洪仲清/專長在協助自我探索與覺察、情緒教育、親職教養諮商、人際與家庭溝通、壓力管理等。

跟「自然後果」不同,「邏輯後果」是由人為介入,讓孩子承受自己行為的後果。所以這一項教養工具,常常被誤用為處罰,但實際上正向教養並不鼓勵處罰孩子。

可想而知,正向教養的作者,後來就不是那麼建議家長使用這項教養工具。我猜,尤其是剛剛學習正向教養的家長,特別容易把這項教養工具,拿來合理化自己的處罰。雖然這是很重要的教養工具,但為了避免誤用,作者提出來3R1H的原則:

1/相關:邏輯後果要跟孩子的行為有關。

2/尊重:邏輯後果不會責怪、羞辱孩子,或者讓孩子痛苦。

3/合理:邏輯後果要家長與孩子雙方都覺得合理。

4/有益:邏輯後果能鼓勵孩子改變自己的行為。

所以作者希望家長先聚焦在「專注在解決方案上」,這是一個避免誤用的好方法。

我舉個例子,年幼的孩子對交通安全還不熟悉,容易發生危險,相關新聞也曾被報導。這時候,「自然後果」我們無法承受,「邏輯後果」就有其必要。可以藉著家庭會議,跟孩子討論,如何安全地過馬路?

聚焦在解決方案上,可能跟孩子達成一個孩子也同意的共識,以後牽手才過馬路(還有看紅綠燈,這年幼的孩子也可以做到),不牽手就不能過馬路。這個「邏輯後果」,確實符合3R1H的原則。

可是,如果孩子有一次不牽手就衝過馬路,就罰孩子飯後不能吃甜點,這就違背了3R1H。這就是明顯的處罰,容易造成孩子的情緒反彈。

以前跟一些才藝班的老師討論,常會遇到一種狀況,如果孩子喜歡上才藝班之後,家長就可能開始拿上才藝班來威脅孩子。像是功課沒做完,就不能上才藝班。

這不只處罰了孩子,也處罰了老師,都沒給予適當地尊重。硬要把不能上才藝班,當成是沒寫完功課的後果,不是一點關係都沒有,但實在很牽強。孩子最後常常因此乾脆放棄才藝學習,這就是家長要的嗎?

我常常聽到家長亂處罰一通的情形,根本風馬牛不相干的事,也可以拿來處罰。而且,剝奪孩子喜歡的事,當作處罰,其實可能讓孩子的良好行為也跟著減少了。我們到底是要孩子將來更有自信,還是大人因為孩子不聽話而生氣,所以藉機發洩情緒?

「專注於解決方案」本身就是很好的教養工具,也可以透過「家庭會議」討論。然後,根據共識,「達成協議,徹底執行」。透過其他教養工具合併使用,處罰的必要性就會降低。

這篇可以多看幾遍,我們如果本來常處罰孩子,也可以漸進式地用3R1H的原則,轉化我們的教養作為。譬如,如果要處罰,可以先思考有沒有益處,然後,再考量合理性的問題,依此類推。最後,當3R1H都符合了,可能就不是處罰了。

我常為了一下子讓家長抓到重點,我會這麼說:「要處罰孩子之前,先跟孩子討論,他希望怎麼被處罰,對他有幫助?」

我不是鼓勵處罰,而是當家長一下子轉不過來的時候,這個問句可以幫一點忙。尤其是孩子自己說出口的處罰,他在執行的時候也會比較甘願一點,特別是青少年。

我常會遇到當事人嚴重自責,或者無意識自我處罰的情形,所以我很清楚小時候常被處罰,對一個人的傷害。很多嚴格處罰孩子的家長,自己也是被嚴格處罰長大的,只是每個人覺察程度不同,家長不一定能意識到這對自己的負面影響。

真心希望我們多用3R1H檢視我們的教養,讓孩子活在愛裡,而不是什麼時候又要被處罰的恐懼裡。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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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圖文獲作者、大好書屋授權,轉載自「洪仲清臨床心理師」臉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責任編輯:蔡易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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