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傷病疾病一字之差 產壽險競推理賠擴大400多項

▲健保署。(圖/記者嚴云岑攝)

▲健保署。(圖/記者嚴云岑攝)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醫療健康險有住院、手術及實支實付理賠項目外,產壽險公司還就民眾常發的重大傷病、重大疾病設計保單商品,由於名稱類似,民眾可以多了解其保障範圍差異,前者400多項較後者7項廣泛。

目前產壽險公司所推出的重大傷病險,主要是依據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的「重大傷病」範圍為保障項目,涵蓋癌症、腎臟病、重大創傷、慢性精神等,以及幼童好發的疾病如川崎病、廣泛性發展疾患(如幼兒自閉症及亞斯伯格症)、神經母細胞瘤等400項以上傷病。

以2018年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發出的重大傷病卡已接近百萬張,平均每3分鐘就就有一人新申領健保重大傷病證明。雖領有重大傷病證明,健保就能提供就醫免部分負擔,但長期療養或自費醫材恐造成家庭龐大的經濟壓力。

和泰產險表示,重大傷病險保單的特色為「保障範圍廣」、「理賠從優認定」及「保費親民」三項特色。

除了是依據政府公告的重大傷病範圍,還有就是當政府變更其範圍時,只要保單「契約訂定時」或「被保險人診斷確定時」符合公告的項目,以和泰的來說在保險期間內就可以理賠。

而保險公司設計重大傷病險保單的理賠依據,屬於清楚簡便認定的方式,也就是以保戶取得健保核發的重大傷病證明時,保險公司即一次完全給付保額。

以30歲保戶投保和泰產險「超順心重大傷病健康保險」100萬元保額為例,年繳保費3,032元,在第二年續保後發現罹患重大疾病需長期治療,此項病症在續保時是健保局列為重大傷病卡對象,但現在已被取消,此時保戶仍可向和泰產險申請理賠金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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